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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在露台处作点阻碍攀登的措施就行了,再有就是面向阳台的一方也要安装防盗门,不存在安全问题。如果有的话岂不是住在一楼的更加不安全了? 有露台可以让家有很多健康生活的便利,是在城市中的普遍的鸟笼结构房屋中比较合理的!唯一要注意的就是露台的使用权需要在合同里表现出来,确保自己的利益!
人户花园其实没什么用,除非你把他整得嘿好, 露台实用些。、
唉!咱们同病相怜啊!我家也有这种烦恼!我妈妈天天去弄,要不就像是住在垃圾厂里头!全民素质有待提高啊!
从法律上讲您的私人财产所有权和空间是受保护的,没有您的允许他人无权擅自进入。如果露台属公用部分,其他业主都分摊了的话,一般情况您有权限制其他业主从您的家中下入露台。特殊情况下,如果属公共性的问题需要解决而借用你家进入露台的是可以的,但也要和您协商,经过您允许。
露台是不计算面积的,因此可不单独写明是赠送。
二楼带平台的房子很好,冬日也暖洋洋的,适合居住。
那这 而露台就在套房二层的房间外,对于顶层使用不方便啊,没有用啊.不如就卖给二层了. 一户一车位, 1是说这个车位的是要花钱买的.排号时是第一位的.如果不买,会通知你是否可以卖给别人.经你同意后,就可以卖给别人了. 2如果不花钱是送的.你没有车时,别人有两台车.也会花钱买的.但这钱可能归你.
找物业去协商一下吧
回答同上...
大门对后阳台为穿堂风,不聚财,可在大门处设玄关,或在两者间挂珠帘来调理室内气场;在不清楚房屋各方位及朝向的情况下,不建议做摆设物品化解。
带露台的房子当然好啊,实用面积更多啊。
还是找物业交涉。
隔壁一家还占了我家阳台的投影面积?从空中达到你家了?
他说的是顶层阳台,只有地和围栏,阳台上“没有承重力的顶”,而不是你所理解的“阳台上的顶没有承重力”。
平日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也不惊。
a.平台是属于公共使用,如果你当时签订合同时注明清楚该露台属你使用,而且楼下住户合同上同样注明该露台属你使用,即使不交钱,你也可以说房价已包含露台的使用费.你一样可以使用.b.既然合同与产权面积不一致,你可以据理力争是包含了露台面积,或是要求赔偿9.48平方米双倍房款(国家规定超过3平方米的要双倍赔偿)c.物业面积应按产权面积收取,你可以质问他是按什么收费,实际上收费已默认你可以使用平台.
我觉得 你们 应该是 没有责任的 切记
利:1、白送空间为何不要?2、室内空间富于变化;3、有时有屋顶露台。弊:1、老人使用不便;2、外维护结构多,保温、隔热效果差。
你当初决定买阁楼时一定就在心里有了打算如何利用它,喜欢才买的对吧?现在的房子天顶一般都有隔热层,冷热不是问题。去掉阁楼,住顶层的人都有这个问题,但顶层不是都有人住吗?我觉得既买之则安之,现在才讨论阁楼的优缺点已经没有必要,只会添堵。“阁楼空间最高的地方只有2米左右”,很正常,因为低于2米的空间不算面积,这是规定。你可以将阁楼装修成一个“兴趣屋”,就是心灵休息的地方:可以看书、练习瑜珈、或坐着发呆。不一定豪华,但一定要自由、舒服。世间能有一隅属于自己的地方可以放飞心灵,难道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情?祝你早日乔迁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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