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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进去把他的东西丢出去。。。反正合同到期了。。。。。警察来了也没有用的。。。。。。
承租人不更改个人营业执照我们该怎么办? 你是说承租人终止了与你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再租赁你的房屋了,但他原来以租赁房屋的处所办理的营业执照,现在仍然不去变更工商登记。对吧? 你可以向其办理工商登记的那个工商局投诉,要求其履行管理职能,责令该人变更工商登记内容或撤销登记。如果该工商机关拒绝你的要求,你可以以该机关不作为为由向上一级工商机关或当地人民政府申请复议,要求责令该工商机关履行自己的责任,申请复议无果,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你不作为,要求人民法院责令其作为。
承租方在合同到期后拒绝搬迁的,出租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承租人搬离租赁房屋并承担支付相关的使用费用
这个就是别人租你的房子在房子里办理营业执照,对你没什么太大的影响,就是到时候他营业执照的注册地是你家! 如果我的答案能够帮到你,请点击下方的“好评”哦! 你的支持就是我的动力!谢谢!
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违约行为时,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有关损失的,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他人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收回的情形。
你出租房屋的时候,有没有到当地的派出所登记。如果有,那你肯定每个月也会给派出所交钱的。发生这样的事,找他们就行了。 但是如果你没有这样做,派出就不管了。就只能将他们告上法庭了。(如果你有房屋租赁合同的话,就好办了。如果这也没有,就麻烦一些,不过房屋的产权毕竟是你,相对要好办些。)
关于装修费和转让,由于在合同中未约定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补偿给承租人,你方无须支付。 建议发函提醒对方租期已到,要求对方于租期届满时搬离。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后,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承租人迁出房屋,并要求他支付租赁期限届满之后实际占用期间的租金,租金标准参照原租金。 更多房产法律文章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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