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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肯定可以将已出租的房屋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十五条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完全说明了这个问题。 2。张某和王某无权可以收回房屋。理由很简单,租房合同未到期。 3。张某和王某必须自己有一个更明确的协议,规定抵押期间,租金收入归谁所有。这个争议解决以后,由一个人出面要求对方付房租,如果对方仍不交,可以此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租房合同。
租赁权与抵押权发生冲突,哪个权力更优先? 租赁在先抵押的后设立而发生冲突的,租赁权优先. 抵押在先租赁在后设立而发生冲突的,一般情况下抵押权优先.即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抵押物的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但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经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的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我国《物权法》第190条明确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由此可见,将已出租的房子抵押,是租赁在先,抵押在后,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那么,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不能要求承租人搬出。
在现代经济交往中,资金对个人和企业的发展都非常重要,尤其是对企业而言,融资的难易往往决定了企业的命运。通常情况下,债权人不会毫无抵押地将大量资金借给他人,因此,价值大且可控性强的不动产房屋成了抵押担保的最佳选择。越来越多的房产上附着了抵押权,存在着将来可能会被变现还债的风险,这类房屋就涉及将来实现抵押权的过程中,承租人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95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可见,抵押权的实现目的是偿还债权人的借款,债权人并不一定非要取得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权的实现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并不发生冲突,我国在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了这种情况下,承租人依然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22条的规定,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根据需要在租赁房屋上设定抵押权,当债权人要求实现该抵押权时,承租人能否继续占有使用租赁房屋?根据《物权法》第190条的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此外,《担保法解释》第65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因此,如果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成立在前,不论租赁合同是否登记备案,均不受抵押权的影响,在抵押权实现后,承租人可以要求房屋受让人履行原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在支付租金的情况下继续占有使用房屋,直到原租赁合同期满为止。
1、如果有证据证明多给,是不当得利,应当反还; 2、个人认为被盗不影响反还不当得利,当然如果没有发现之前就已经丢失则可以免除
抵押物被继承的,是转让的一种形式,只不过是无偿转让,抵 押权仍然存在。因为抵押权设定在抵押物上,抵押权人有对抗第三 人的权利,在被继承人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抵押权人有优先于其他无抵押担保的债权人受偿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八条规定:“抵押物 依法被继承或者赠与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 解释》第六十八条抵押物依法被继承或者赠与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在抵押权存续期间,可能会遇到抵押物的所有人死亡的情况。'' 当抵押物所有人即抵押人死亡时,就会发生抵押物继承问题。因 为我国实行概括继承,继承人不仅要继承被继承人的权利,也要 同时继承被继承人的义务。所以,抵押权人遇到此种情况时也是 、有解决的办法,千万不要惊慌。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明确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由此可见,将已出租的房子抵押,如果租赁在先,抵押在后,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不能要求承租人搬出。但是,如果是房子抵押后再出租的,即抵押在前,出租在后,并且在该抵押已经被登记的情形下,抵押权人得到房产后有权要求承租人搬出。
(1) 房屋租赁权不得对抗在先设立的抵押权公司租赁已经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当抵押房屋依法被处分时,租赁 合同的效力不及于房屋的受让人。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2)倘若房屋租赁在先,抵押设立在后,租赁合同及于受让人民法中的物权优先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如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比普通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二是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物权优于后设立的物权,这是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租赁权虽然在性质上属于债权,由于《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使之具有了物权的效力,这称为租赁权的物权化。因此,根据物权优先原则,租赁权设立在先,抵押权设立在后,就应优先保护租赁权;相反,抵押权设立在先而租赁权设立在后,就应优先保护抵押权。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小两口闹情绪了,夏日炎炎,要冷静...
我昨天开始给宝宝断奶 昨天晚上开始喝回奶宝 不过依然很胀 不知道有用没用
你可以去药店里面咨询一下,孕婴店里面卖的也有,因为现在鱼肝油的牌子有很多种的,我说的这种你们那里未必有卖的
1、因房地产抵押登记引起纠纷的处理 房地产在进行抵押登记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抵押权状况与真实的权利状况不符合的情况出现,可能表现为房地产抵押登记因错误、遗漏或误被注销,从而导致登记内容与真实权属状况不一致,也可能表现为主债权本身无效或因清偿而消灭,而抵押权登记并未注销。如果是前者,登记机关需要为其办理更正登记,并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后者,当事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2、因抵押房屋发生毁损引起纠纷的处理 抵押房屋如果发生毁损,那就需要分为三种情况进行讨论。第一种是当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房屋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如抵押人不停止其行为,抵押权人有权诉诸法律,请求法院责令其停止。第二种是当抵押人的行为已使抵押房屋价值减少时,抵押人有义务提供与减少价值额相当的担保。第三种是抵押房屋的毁损是第三人导致的,抵押人有义务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并提供与其所得赔偿金相当的担保,否则抵押人有义务提前清偿债权。 3、因抵押房屋被拆除引起纠纷的处理 如果抵押房屋被列入了拆迁范围,抵押人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接到抵押人的书面通知后,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房产重新设定抵押,或者提供其他方面的担保。比如抵押人抵押的房屋被拆除了之后获得了新的房屋,那么抵押权人便可与抵押人协商将此房屋设定为抵押房屋,并重新办理抵押手续。当然,抵押权人也可要求抵押人提前清偿债务,并注销抵押登记。 4、因房地产先出租后抵押引起纠纷的处理 如果房产在抵押之前就已经出租出去了的话,那么房屋的承租人对该房屋就拥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以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阻止抵押权人获得房屋所有权,如果承租人不行使优先购买权,抵押权人也不能解除原租赁关系,这时就容易引起纠纷。为了避免纠纷的产生,抵押人如果要将已经出租的房屋抵押的话,必须将房屋已出租的事实告知抵押权人,否则将承担赔偿责任。 能回答你这个问题我跟高兴,这本身就是我的专业范围,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用,使你对这方面了解更多!!!
收费标准 房地合一: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单纯土地:登记费:党政机关、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0000元; 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办理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另提交授权委托书或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房地产登记证明及地籍档案证明; 5、有关批准文件或决议书。[权利人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属国有(含集体的国有资产)的,经国资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的同意书;属集体所有的,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通过的决议书;属合资、合作、外资企业和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书,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乡镇、村企业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抵押的,应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6、抵押合同及主债权合同;(一般抵押权登记提交) 7、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权登记提交) 8、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最高额抵押合同已附有的不用另提交) 9、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已确定的证明材料;(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提交) 10、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前已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证明材料;(属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与确定登记一并办理的提交) 11、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同意将某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及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属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与确定登记一并办理的提交) (未成年人房屋的抵押登记,其监护人还应提交经公证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12、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在现代经济交往中,资金对个人和企业的发展都非常重要,尤其是对企业而 言,融资的难易往往决定了企业的命运。通常情况下,债权人不会毫无抵押地将大 量资金借给他人,因此,价值大且可控性强的不动产房屋成了抵押担保的最佳选 择。越来越多的房产上附着了抵押权,存在将来可能会被变现还债的风险,这类房 屋就涉及将来实现抵押权的过程中,承租人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95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 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 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可见,抵押权的实现目的是偿还债权人的借 款,债权人并不一定非要取得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权的实现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并不发生冲突,我国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了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依然 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22条的规定,出租人与抵 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 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事合同,法无禁止即合法,同时房产部门等外部部门审查仅是程序审查,即是否符合程序,而非实质审查,即是否有借贷行为,因此行政机关可以人微言轻抵押权人。
注意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出租时的法律规定 2000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根据以上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对于出租人而言,如果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房屋已抵押的,抵押人(一般也是出租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承租人而言,如果出租人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即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张赔偿损失。如果出租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房屋已抵押的,其损失只能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对于已抵押的房屋,如果抵押权人代表国家利益,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且未书面通知承租人的,租赁行为因损害国家利益而属无效(合同法关于无效合同的明文规定)。经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出租人应当履行书面告知义务,而承租人应明确了解承租已抵押的房屋的法律风险。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 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该规定表明,房屋先出租再被 抵押的,债权人实现抵押权不能影响承租人依法承租的权利,因此,即便抵 押的房屋被司法拍卖或以物抵债均不影响承租人在租赁期内的合法居住权。 虽然中介公司在居间过程中并不存在过错,但中介公司在知 悉租赁房屋抵押或拍卖等相关情况时,还是应该及时告知承租人。
一般来讲,银行对拆迁公告是很关注的,它会在第一时间搜集拆迁区域内本行的抵押房产的资料,并与借款人/抵押人取得联系,同时向拆迁办和抵押登记部门联系,落实抵押房产拆迁的相关事宜,并以抵押权人的身份去办理拆迁登记事项.抵押人在解除抵押之前是无法领取拆迁补偿的.因此,你可以有几种选择.(1)偿还贷款本息,注销抵押登记,再去办理有关拆迁登记事项.(2)以银行认可的它处房产置换抵押房产.(3)以拆迁补偿费清偿贷款本息.
通俗地说,质押是担保的一种(还有抵押、保证等)。一般在向银行借款时发生的比较多,质押物一般以银行存单,其他有价证券,股权(甚至某些收费权也可以)等作为质押物,也可以是动产(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生产材料高档消费品、以及可以估价的古玩、字画等),质押人将质押物放置银行作为质押权的实现,银行按质押物的价值的一定比例发放贷款给借款人。股权做质押时要在股权证券公司登记名册上予以记载已设定抵押。借款人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银行将有权处置质押物,质押物处置后归还银行借款的剩余款项依然归质押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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