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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没有那么多钱,现在在拆了东墙补西墙呢。没有土地证是不可以出售的,他想先收购房人的购房款,再办前期的手续,其实是逆程序的。 如果开发商收了钱没有去办土地证的话,到时候房产证也办不下来,还是有风险的。慎重。
根据政府的规定,这样是不合法的。但是实际上有很多地方的房产买房都是这样操作的,不交定金你就订不到房。。
你好!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两照”、“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两照”是指《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证。 “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营业执照》 是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给企业并准许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是房地产企业从事开发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必备凭证,房地产企业在办理项目规划报批、投资计划、拆迁许可、工程建设、预(销)售许可、综合验收备案、项目转让等手续,以及订立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必须出示经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和有关证明文件。凡不能出示或经验核不合格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有关手续,购房者有权不签订销售合同,并可向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投诉。 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太原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对直接添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不同,分别加盖《太原房屋土地管理局划拨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太原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太原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交纳使用费土地使用专用章》、《太原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临时土地使用证专用章》。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用地和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没有这“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其工程建筑也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建设工程开工证 建设工程开工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北京市建委于1996年成立了太原市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开工审批等项工作。 商品房销售(预售)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证的主管机关是太原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证书由市房地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承担责任的法律文件。
商品房预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土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施工许可证》; (3)商品房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的工程量达到规定标准:① 按提供预售后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2000年6月20日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者)② 商品房预售应达到的标准为:七层以下(含七层)的商品房项目,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八层以上(含八层)商品房项目,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三分之二以上(不得少于七层)。(2000年6月20日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者) (4)已经确定商品房的竣工交付日期,并落实了市政、公用和公共建设的配套建设计划。 (5)已经与本市从事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的专业机构签定预售款监管协议。 (6)已经制定房屋使用公约,并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7)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申请预售商品房须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须写明申请预售的商品房基本情况包括具体座落,申请预售的房屋面积、幢数、编号等和申请预售的理由;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房地产权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商品房基础验收合格证明或由已按规定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的银行出具的商品房建筑安装工作量已达到规定标准的证明; (7)与本市注册的银行签订的预售款监管协议; (8)水、电、煤等配套已落实的有关证明; (9)与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或施工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工程进度计划; (10)商品房预售方案。内容包括:商品房座落、结构、装修与设备标准,预售计划、预售价格、地点与方式、交付使用日期等内容; (11)房屋使用公约,与所聘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公司的资质证书; (12)商品房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及建筑明细表 (13)经审核批准的自制商品房预售合同样本或采用市房地局制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的书面承诺; (14)申请预售时上月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月报表; 外资企业还须提供外资委的企业批准证书。 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以预订、预约、认购、订购等方式变相预售商品房的,均属无证预售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将被认定无效,除非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只要 正规房地产都能查到在网上
合同不是必然解除的,在起诉以前如果出卖方已经取得了房屋预售许可证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方便传您的协议,阅读完毕私聊。
开发商品的《营业执照》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再看一下其他的手续全不全,如土地证,规划证,施工证,<br/>如果这些证件都有,并且预售证以后也能办理,那就不用担心了。
1.购房时只需看一下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br/>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br/>3.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他们会告诉你的
没有预售证的房子,可以交房嘛?<br/>按照相关规定,不能交房。而且不可以预售,预售本身就违规!<br/><br/>如果业主同意交房了,那么是不是开发商就不算违约?<br/>即使同意,也是违规、违约。你仔细看一下你的购房合同就明白了!<br/><br/>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交房,会受法律保护吗?<br/>合同本身受法律保护。但房产(物体)本身,不好直接界定是否受法律保护,要看综合情况。<br/><br/>可以交房的话,需要在合同上做哪些补充?<br/>要求开发商承诺: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房产证,逾期如何处理。<br/><br/>有了房产证,就有法律效力了!<br/><br/>欢迎交流
买房子,一般都要交定金或者订金。注意,定金是交上去定下某个户型和位置。而且是不能退回来。订金是可以退回来的。开发商的预售证你可以通过本地房产局网址去了解,和定金没任何关系。因为就算是万科和保利等一级开发商,也会让业主先交定金或者订金,然后才签合同。
五证不全···· 你真背。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说不好听的一旦拆了就是白拆,你一点补偿都没有,违规建筑这是。万一当时批的是工业用地,现在盖到房子卖出去了,那就一点保障都没有。物权法都救不了你。因为你没有土地使用权。 <br/> <br/>赔偿上看你们那个合同上的吧,在就是开发商是怎么承诺的。全额退款这个是必须的,建议你别在知道里问了,找找律师咨询咨询。
(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在进行商品房销售时应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没有前面四个证,是不能取得预售证的,所以风险较大。 建议最好暂时不要买。
这是开发商的销售策略。 不过,没有预售证还是很让人担心的。好好斟酌斟酌吧。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为你代理,建议协商,协商不通可以起诉
没有预售证销售属于违法,你说能买吗?
当然不可以的。买房子又不是买萝卜青菜说退就退。只能和商家协商一下能否补偿呢。
会的
可以要求退房,还可以去办理销售许可证的机构去投诉
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是在产权部门办理的话 可以证明是证件齐全的
不可信,小心上当。毕竟买房子不是小事,几百万的买卖。
一般是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才能开始进行商品房销售,你们现在所签定的买卖合同肯定是无效的,预交首付款的话还是存在较大风险。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br/>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预售证是开发商的事情,房贷是你和银行的事情,如果你停止还月供,银行有权要求拍卖你的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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