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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责任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责任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购房者与开发商最终未能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时,应按不同情况处理定金。 买房交了定金可以要求退还吗? 当购房者与开发商最终未能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时,应按不同情况处理定金。 (一)定金不能返还的情况 如购房者未能按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地点去签约或者购房者在正式签约时更改认购书中已确认的如价格、面积、户型等主要条款导致无法签约,则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纳之定金将不予返还。 (二)定金应该返还的情况: 1、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2、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之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无效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之定金并承担购房者的损失。 3、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4、如果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主要条款未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定金一是为了证明合同生效,二是保证合同履行,三是具有一定的惩罚性,是法律的范畴。 定金合同生效后,一旦双方出现纠纷,购买方不仅不能拿回“预付款”,还有可能被起诉,赔付双倍定金的违约金。但是对于定金能不能退还,这一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卖主不具备一定的销售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卖主不具备销售条件而销售的,定金应该无条件退还。 简单的说就是订金一般都能退,但是定金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可以退。 同时,还应该注意作为从合同的定金合同是否有效,如何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这样的情形也是必须退还定金的。
订金,是一个日常用语,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它通常是指一方先交付一笔现金给对方作为自己履约的担保,其担保功能是单方的,即仅对交付方适用, 对收受方不适用。在司法审判实践中,一般视为预付款,在商品房预售、销售中经常使用。订金的约束力及如何处理订金,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但不论哪一 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即可,不适用罚则。 定金,则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于合同订立时,或合同义务履行前,一方向另一方交付金钱或有价物,以确保合同有效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具有证约作用、担保作用和预先给付的性质,适用“定金罚则”。我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 第89条也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作为对给付定金一方的赔偿,定金数额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总标的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前商品房销售过程中,陷阱多多,风险多多,令人防不胜防,本律师把在执业过程中的遇到的一些问题予以总结,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购买商品房, 首先要看明白购房合同、了解了国家以及当地政府购房、贷款政策。 目前商品房买卖的通常做法是购房者买房时先签订认购书并且支付定金,然后才签订购房合同。由于购房者事前没看到合同,在签约与不签约之间陷入两难境地:不签吧,担心定金被没收;签吧,合同中陷阱多多。 因此,建议购房者采取以下办法: 1、在审查购房合同,以及了解国家、以及当地政府的购房政策,以及银行的贷款政策后,确认没有问题之后再交付定金。 2、不签认购书,直接签订购房合同同时支付定金。 3、在认购书中写明如果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协商不成或者由于购房者原因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的,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无条件退还定金。 4、调查开发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则开发商无权销售房产,收取定金,依法起诉要求其退回。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 如果因为是夫妻共有房产只有一方签字出售的情况下,则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无效,出卖人依法应当退还定金给买受人。 6、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 如果因为是出售人无权处分人的情况, 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出卖人依法同样需要退还定金。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
1、开发商无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达成。 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如已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 3、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如卖家对房屋信息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条款无法确定,或者卖家对认购书中的条件,如房屋面积、价格等进行修改等。 4、买卖双方均无过错,但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旧未能订立。如因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致使该商品房项目未能建设或未能按原约定建设等。
定金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签订合同时或合同履行之前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是担保合同履行的一种形式。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定金便成为惩罚违约方的制裁形式,因而称为定金罚则。《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 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即订约金,含有约定购买、订购之义,它不具有对合同履行进行担保的性质。合同的当事人若有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则不能发生定金的法律效力,因而不能适用定金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购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买二手房是否必须交定金 所谓二手房定金是在二手房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外,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其实对于二手房定金是否需要支付主要应看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二、签订购房定金合同应注意什么 (一)在交付定金时,对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既可以订立定金合同来约定,也可在购房合同中设立定金条款来约定。 (二)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者最好是在签定购房合同后再交付定金。如果房地产商坚持要求先付定金后签合同的,而购房者又决意购买并有足够支付能力的,先付定金也无妨。否则购房者就该掂量掂量。 (三)购房者在支付定金时应懂得,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购房定金数额不得超过房价款的20%,超出部分不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只能作为预付款。 (四)约定的定金不宜过多,尤其是在签订认购书时就交付的定金,即使是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定金不要超过总房款的20%。 上文告诉了大家“买二手房是否必须交定金”以及“签订购房定金合同应注意什么”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逐渐兴盛,房地产合同纠纷大量出现,定金合同纠纷就是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之一,那若真的发生定金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购房者又能否要回定金呢?这些问题最好问问专业的律师,也可以在发生纠纷后请律师帮忙解决。
可以反还,但要根据合同给付违约金
到目前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规定有:《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 还买受人。 由上述可知,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注意: 有关“订金”的理解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购房指南温馨提示: 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看看下面这篇文章吧。很适合你的。 买车前得仔细看合同 分清“定金”“订金” 2009-06-24 13:21 定金:车商一旦违约,就要双倍返还;订金:车商一旦违约,得全额退钱,赔偿金额另由双方协商解决,一般是以违约期限的银行利息为参考标准 沈一帆 绘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6月22日报道 每次车展,各大车商总是推出让人动心的价格优惠,消费者就会匆忙下单。今年4月,温州一场规模不小的车展过后,麻烦也随之出现。 近来,不断有消费者投诉,说订了车后4S店违约,迟迟不交车,他们想退车,4S店嘴上同意,但明确表示客户预交的钱只能对半返还。维权记者想要提醒消费者,买车前得仔细看看购车合同,分清“订金”和“定金”、“预付款”的区别。 等啊等,4S店就是不通知提车 刚拿回2000元预付款,陈先生一点也没有高兴,相反觉得憋气。 4月初,家住温州的陈先生在一家汽车4S店看中一辆16万元的汽车,觉得车各方面性能都不错,他当即表示要购买。但销售人员告诉他,当时没有现车,需要等,可以先付2000元。想想反正要买,陈先生就同意了交钱,钱付掉后,销售人员就让他签一份协议,里面约定了车型、价格,并注明5月底取车。“我以为这就是购车合同,后来发生了事情后,才知道这份协议有问题,只是预付款凭据。” “我等啊等,一直未接到车行的任何电话。”陈先生说,6月2日,已经过了车行交车时间后,按捺不住的他来到车行要求退货,这时销售人员却告诉他,“车已经到了。”“既然车都到货了,他们为什么不及时通知我?”陈先生生气地认为,车行明显存在违约,当下决定不买车了,要求车行退还当初他交的2000元预付款。车行则表态:“退车可以,但是钱只能退还一半,给你1000元。” 陈先生越想越气:“明明是车行违约,怎么要我承担责任。我一定要讨回自己的2000元。” 无独有偶,另一位王女士遭遇了同样的情况,她在4月份的车展现场订购了一辆轿车,车行也未在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并且未明确告诉她具体的提货时间。等到王女士要求退货时,车行也告知她只能拿回一半预付款。 “定金”“订金”要分清 “调查发现,两起投诉案件中,双方签订的购车合同都有问题。”具体处理投诉的工商人员告诉记者,在购车时,车行均要求消费者支付定金。之后,车行就给他们出具一张“预付款凭证”,简单注明金额、提车时间、品牌等内容,但唯独对违约责任等关键事项没有做规定。“可以说,双方并没有签定很规范的购车合同,相关条款也不利于消费者。在协议中,车行只说这收的是预付款,并未注明定金,如果是定金,对于商家的违约行为,应当退一赔一。” 工商人员表示,在热热闹闹的车展期间,不少车行都接到很多购车订单,他们为了做成生意,并没有考虑到实际的供应能力。经过调解,车行最终全额退还了陈先生和王女士的预付款。 律师说法 针对类似的购车纠纷,记者咨询了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来晓明。来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定金”“订金”两者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当初签协议时,消费者交纳的2000元明确为“定金”,车商违约时应当双倍返还,即退一赔一。同样,如果消费者违约,车商有权利没收这笔定金。 预付款项明确为“订金”,如果消费者改变主意不想买这辆车了,车商不能克扣下订金,但消费者要为违约付出一定赔偿金,具体数字由双方协商。车商如果违约,到时不能交车,首先要把订金足额退还给消费者,同时要付出一定的赔偿金额。赔偿数字同样由双方协商,一般情况下,如2000元订金违约期为1个月,可参考相应的银行利息。 至于“预付款”,法律上和“订金”是一回事,尽管很多要素不全,只要4S店收下了消费者的预付款,提供了盖章的收据凭证,即使没有签协议,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就已建立。之后的违约责任可参考“订金”这一章。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最好签订规范详细的购车合同,有预付款的情况下,也要明确这笔钱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通讯员 陈吉兵 余冬 记者 陈聿敏 编辑:陈新科 )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
上边这位朋友说的对 差一个字 有很大的区别 你的收条上一定是定金.
可以,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br/> <br/>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br/> <br/>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br/>你可以不可抗力为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定金,如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开发商
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就好了,但要注意在约定时是“定金”不是“订金”。定金适用“定金罚则“的,也就是违约方双倍返还。
能否退第一要看当初签定的协议是不是完善,第二是双方能否协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目前,在商品房销售市场上,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人订约前向其收取一定费用的情形较为普遍。这种费用常被冠以“定金、“订金 、“押金、“保证金 等名称,而且一般对返还问题都没有明确规定。《办法》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方法一:查开发商的资质。法律规定,房企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不能对外销售。因此,若开发商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则不具备销售条件,属于违法销售,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 方法二:收集开发商违约证据。如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约,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定。 方法三:寻找不平等条约,抓出“霸王条款”。实际购房过程中,很多开发商会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合同条款上设下陷阱,也就是俗称的“霸王条款”。购房者可以找专业律师帮忙,找出开发商制订的不公平条款,要求其整改。一旦开发商拒绝,则造成签订协议失败,所以不能“归责与任何一方”,从而以此来向开发商要求退还定金。
我知道有个张土传律师就很不错,这个人在这方面很擅长,有丰富的经验,你可以咨询他一下。
首先,这样肯定是不对的,卖房的问题,他们肯定要承担责任啊,一定要把定金要回来,中介这种说法实在是无法信服的啊,定金一定要退回来的。再有,下次买房子一定要做定金啊,只有到位才能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另外,目前市场上只有能够做定金的。是专门做房款的一个平台,有央行下发的支付牌照,直属央行监督,和银行一样,安全性倒是不用担心,主要是不管在哪个平台,资金一定要做
租金不可能全部退还了,毕竟那个房子被乙方用过了,所以租金可以退一部分。
这个看当地的情况和政策,也可以私下定定金的最高金额是总价的20%,所以理论上20%以下都是可以的(包括20%)<br/>付多少分两种情况<br/>1、在付定金的时候如果已经确定所购房子产权清晰且无其他纠纷,并且所有的产权人都到场签字的情况下,付多少定金都可以的,因为这部分定金在签完合同会转为首付款<br/>2、如所购房子的产权是否清晰尚不清楚,或者产权人没全部到场的情况下,自己又非常满意这套房子,想尽快定下来怕被别人定掉的话,付个0.5-5W不等,具体金额根据房子总价来定注意事项1、产权人必须全部到场并且签字,如有特殊情况不到场,必须尽快补签<br/>2、收据和合同必须写清楚房子的地址、价格等,且所有产权人必须签字<br/>3、如通过房产经纪公司购买,则所有的收据和合同都要盖经纪公司的章<br/>4、其他的都是一些小的细节了,和业务人员打好关系,别人会帮你的
定金的双倍退还包含定金本数,也就是2万定金通常退赔4万元(含2万)。<br/><br/>但是,还有一个前提,就是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超过的,按照合同标的20%计算双倍返还的数额(即按合同标的的40%计算)。
如果是你违约,定金不能退还。如果是订金,可以要求。 <br/>要看具体约定以及定金性质才能确定
不可以的,因为合同没有这样的规定
首先:回答问题的都是中介,这样的问题,不应该在这里问。实在的: 如果你是刚付,可以到中介去看看有没有送给房东(直接要居间协议,看房东有没有签字),没有的话就好要回来(协议规定也是不行的,不过可以拿到)。 如果房东已经签收了,就要看房东了,一般房东可能会还的。
您好,要看具体情况。
“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而“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如证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立约定金等。我国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1、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2、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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