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万个问题
98万个问题
64万个问题
1、9月份帮A客户开出5600元发票 借:银行存款等 5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600 2、在10月份开5600元红字发票冲销 借:银行存款等 5600(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5600(红字) 3、如果9月份开的是6600元金额 借:银行存款等 6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600 4、在10月份开5600元红字发票冲销 借:银行存款等 5600(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5600(红字)
审批程序: 对方公司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其主管税务机关对该单位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之后对方单位将此《通知单》交与你方一联(共三联),你公司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开票程序: 进入开票系统-发票管理-专用发票填开,点击“负数”,会弹出一个对话框,要求输入需要红字冲减的发票号码,输入以前开的那张发票的号码后,点击确认,就会自动生成一张红字发票。
根据红字发票作冲销收入凭证,同时,还要做冲销销售成本的凭证。
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红字发票不需要认证。
不会是因为发票开错就拒付货款吧,如果是这种情况你就要想办法了,其实双方都有责任,你开过去他当时怎么没发现呢?实在不行自己开负数发票重新在开发票,最多多交一笔税,总比损失货款强多了吧
1)如果发生销货退回,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开具通知单》 (2)如果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开具通知单》。 收到《开具通知单》开红字发票后,作原分录的相反分录即可。防伪税控系统自动冲回原销项税,不存在什么申请退税的问题。
假设上月开的发票为A。 上月A票需要正常入账。 本月开具一份同A一样金额的负数发票和一份正数发票B。 负数发票一份,A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还有新开发票的记账联作为一份凭证,金额总数为0.
要入帐的,即使一正一负不影响本期销售额,但也必须入帐,上月发票已入帐就不能抽出了,你可以在摘要里写清原因,注明此发票是调整上月某号发票的,或者将本月负数发票做退库处理,将对应正数发票做出库,注意,增值税开负数发票要有对方税务局证明
做进项税额转出即可
账务处理: 1、调整上年销售收入 (1)调整收入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收入)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红字) (2)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调整上年销售成本 (1)调整成本时 借:库存商品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结转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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