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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城镇拆迁补偿和安置 第二十三条拆迁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办法》和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的方式,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的房屋面积,按照被拆除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他合法依据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第二十五条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先由拆迁人委托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结构、用途和建筑面积进行分类评估,确定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然后由拆迁人与每一个被拆迁人根据分类评估价格,结合被拆迁人房屋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同一拆迁范围内被拆迁人人数较少,并且被拆迁人愿意直接协商确定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的,拆迁人可以不进行评估,直接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 第二十六条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被偿金额,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前条规定协商不成的,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择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进行分户评估。双方不能就评估中介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意见,或者一方拒绝选择评估中介机构的,任何一方可以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以公开抽签方式确定评估中介机构。 分户评估,应当考虑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新旧程度、楼层、朝向等因素。分户评估结果,应当作为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提供价值相当的房源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拆迁人提供不少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安置用房,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另行确定房源。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拆迁人应将安置情况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结算被拆迁房屋和所调换房屋的差价。 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由评估被拆迁房屋的同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拆除非租赁房屋,被拆迁人和拆迁人对产权调换房源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实行货币补偿。 房屋产权共有人对拆迁补偿方式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当实行产权调换。 第二十八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镇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因拆迁造成的相邻房屋、道路、绿地、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等毁损、残缺的,应当无偿修复或货币补偿。
自建房可以得到拆迁补偿吗? 在申请房屋拆迁许可前,拆迁申请人应当对拆迁范围内房屋情况进行摸底,区分有产权证与无产权证房屋。对于未取得房产证但能够证明该房屋是合法拥有的,由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后,依法补偿;对于手续不全或者无产权产籍的房屋,应当经有关部门进行合法性认定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于存在产权或者使用权(承租权)争议的,应当通过民事诉讼后,按照诉讼结果依法补偿! ?
有营业执照的和没营业执照的门面房拆迁补偿是一样的。 拆迁补偿,是按照面积来补偿的,与是否有营业执照无关。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国有土地拆迁 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拆迁(征收)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590号令,公布并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新条例更加注重民意和社会效果。新条例规定,制定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因旧城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修改方案。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新条例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还要优先给予住房保障。新条例重视对被征收人的补偿,争取使被征收人满意的基础上实施征收,这样就减轻被征收人以往对低补偿拆迁的抵触情绪,减轻征收工作的阻力 。 集体土地拆迁 据有关人员透露,最新的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条例将于2011年第四季度出台。专家称,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你作为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应该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拆迁人对你不予拆迁补偿是不对的。另外,你花费的10万元装修费用及因拆迁造成你停业损失也可以要求拆迁人给予适当补偿,如果你和拆迁人就此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拆迁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一、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3条第2款,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即——你可以参与拆迁谈判,拿到一定的拆迁补偿。如果你不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的话,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所签协议无效。因此你应该积极参加他们的谈判,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7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您好!门面赔偿,经营损失赔偿,以及其他的给您带来额外支出费用的赔偿和可遇见利益的赔偿!
根据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颁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br/>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br/>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br/>因此如果你的补偿协议有相应的补差价条款,是应该可以主张权利的。相反如果没有则不能获得差价。
拆迁款是补偿给房屋所有权者的,如果房屋有承租方,在承租方和出租方达成协议以后才予以发放。 查看原帖>>
依法依规按照评估规范和补偿方案评估补偿。
可以向业主提出补偿要求的!
承租人可向业主要求一定的赔偿的
未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以货币方式安置;每名安置人员的安置费用按照征地时被征地农转非人员人均分摊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之和计算。门面拆迁补偿有什么? 1、 征地时由征地单位为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续,并一次性缴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从16周岁开始享受1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最高不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作为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应缴费年限;应享受年限不足15年的部分作为补充缴费年限。 在校大学生由本人及其父母申请,经审核并公证后,可以不办理参保手续;征地时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这两种情形的人员,参照未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安置方式给予货币安置; 已经缴纳一定年限养老保险的人员,由本人申请,经审核并公证后,可以按缴纳15年的要求,扣减已缴纳年限后由征地单位为其一次性缴纳剩余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 2、征地时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20%×缴费年限(含应缴费年限及补充缴费年限,下同),由个人、集体、国家共同承担,具体承担办法如下: ⑴被征地农转非个人应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8%×缴费年限,由征地单位从其人均分摊的安置补助费中代为缴纳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足部分由国家承担,结余部分由征地单位支付给个人。 ⑵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应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12%×补充缴费年限(所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补充缴费年限的累计数),由征地单位在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中代为缴纳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足部分由国家承担,结余部分由征地单位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 ⑶个人、集体按上述原则承担后的不足部分由国家承担。 3、 征地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缴费总基数的8%为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建立个人账户。 4、 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应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保经办机构从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 5、 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国家、省上的统一规定执行。 6、应缴纳或者承担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计算,今后国家和省上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拆迁赔偿只对房屋所有者,如果是租的门面应该不会得到赔偿
查看租约和拆迁法。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正规的商务用途的房屋,按商铺补偿。住宅改为非住宅(住改非),有营业执照的,可以高于住宅,但一般不会和商铺一样高。如果是租用的商铺、门面,需要看是否在租赁期内,首先要看租赁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拆迁补偿的明确约定,如果有,则按照合同约定来进行,如果没有则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按照法律规定,承租人是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的。
根据《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自行改变房屋用途作为生产经营性用房使用的,应当按照住宅房屋给予征收补偿。但本办法公布前,住宅已作为商业门面使用,且以该住宅为注册地址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对其实际用于经营的部分可以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商业门面与住宅房屋市场评估价格差额的50%,具体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制定。
今天接着讲企业拆迁100问中讲的是自然形成的门面商铺怎么补偿?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是临街,必然要有一部分是企业或厂房是和路面连接的,形成一种商铺门面的形式,然后租赁出去或自己进行商铺使用价值的利用,也就是实际经营的行为。这就叫自然形成的商铺和门面,这种情况在拆迁中如何补偿呢? 要结合预期的情况和性质来进行区别对待,一般情况下如果你占有的是国有土地并且有土地使用权的,那么你所建的房屋也是有房产所有权的,也就是证照齐全的房屋。只不过房产证上标明的使用性质是工业而不是住宅,在实践中这种情况就要结合具体的使用的性质和现状来参考补偿。 证照齐全,并且取得了营业执照可以对外经营,在传统的观点中就是一个临街商铺,基本满足了门面房的客观要件,只不过没有取得商铺的房产手续,这样就应该参照门面房的价格进行补偿。 第二种就是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是租赁的房屋,或者租赁的土地自建的房屋,但是对外产生一种商业经营的行为,实践中如何来补偿,原则上就不能上一种情况来补偿,因为补偿价值大部分都在土地上,取得土地使用权才能按照实际状况来进行参考补偿,但是这个情况主要是按照你的经营情况来进行补偿。除了厂房的重置成新价对你产生的商业经营行为,也就是咱们所讲的经营利润和停产停业损失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偿。 第三种就是完全租赁,房子是房东所建,然后租赁过来后适当改造形成商铺经营的形式,原则上是适当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室内装修附属物的补偿。这种是完全达不到按照商铺来补偿的。
门面拆迁补偿标准 商铺拆迁是有补偿标准的,是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 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拆迁产权置换还有地的补偿吗 拆迁产权调换是指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征收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 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征收人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通常发生在被征收人不愿意获得补偿资金去市场购房的情况下,由征收人提供合适的房屋对被征收人进行妥善安置。是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拆迁产权置换中,是用房屋的产权置换的,产权人可以选择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但是不可以同时享有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因此拆迁产权置换没有有地的补偿。
您好:<br/>1 搬迁费,<br/>2 停工停产损失(非住宅)。<br/>3 装修费等(有装修的情况)。
估计MM你倒别人的铺子被蒙了,可能不会赔偿你的商业损失。
我建议你委托代理相关的法律事务为好。
承租人不能作为拆迁受益者,但是承租人可以以合同未到期而遭受了损失为由而寻求相关的赔偿
拆迁只针对房屋产权人,你可以要求房东对你适当补偿
主要是你合同上是怎么写的?门面换门面2年的时间的意思是什么?
房租和你的损失,例如你证明你每月收入一千万,还有税收证明,那么对方违约就必须赔偿。<br/>条例太长复制不了,百度找店面拆迁赔偿
呵呵,本来就是公房,开始谁拆的了,要也是公拆的,还赔什么,要是私拆的,你不用吭都有人管的,再说,你要是公的话,你可以向上级反映啊,让再从新给你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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