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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权办理事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以及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的规定,如合同中约定了办理产权证时间,则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如未约定,则自交房之日起90日内办理。如因开发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产权证书,可依据前述规定主张责任。 另外,还需明确所购买的该房屋是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还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地产房”,如是“地产房”则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依据前述规定向开发商主张责任。
集资房以你姐姐的名义取得,五年内不能按商品房办转让过户给你,况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也不存在办过户。
以你姐姐的名义取得的集资房,五年内不能转让过户,再说现在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不存在过户的事。所以现在无法办理你成为产权人的手续。
最简单的办法,是按照车辆买卖过户办理手续,现在规定过户以后牌照是要更换的。 具体的过户手续中有旧机动车买卖合同、交易发票、违章处理清缴、检测以及车辆购置税转籍过户等,可以委托中介办理,但要支付一笔费用的。
集资就是非金融单位的团体或者个人通过各种方法聚集社会财富的手段,一般是指现金.合法的就是国家金融机构批准的集资行为,非法的就是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擅自集资行为.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其特点是: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非法集资有一种类似天上掉馅饼的感觉。 合法集资则不同,它是通过正规途径,法律认可的一种集资方式。
您好!<br/>该房购买时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军队有军队住房政策,如果到地方购房,属于商品房购售,那都是遵循市场规律,自然与社会人是一样的。
房屋贷款未还清不能办理过户。
合法。但你修完,这路还是公家的,钱的使用你有监督权并要求公开。建好后并且不能设卡收费。<br/>如果单个人出资都行,挂的名义是捐赠钱给集体,这钱是专项专用,你有监督权。
你好,婚后父母赠予自己子女的房产登记在其一人名下的,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他是可以自行处置包括赠送给其子的。陈律师关注你的心情冷暖,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祝安!
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转移到一方名下,首先需要到公证处公证,放弃权利的一方明确表示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将自己自己所拥有的产权通过赠与的方式给另一方。 然后双方持公证书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需要双方一起去房地局办理过户手续
只能找公证行公正
到合同备案部门去调查。房产局应该有备案,可以去查询。
可以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麻烦好评,谢谢
一般你只可以加入作为共同还款人,转的话比较困难。 有空加个微博好友给个好评啊
房产证是表征房屋归属的国家登记凭据。 由于生活中的各种原因,有很多房屋可能没有房屋产权证明。或者即使有房产登记证明,其记载与真实的财产归属也经常出现不一致的情况。 如果没有房产证,但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屋是确实属于个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处理方法与其他财产没什么区别。 如果有房产证,但实际上房产证上的记载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法院也不能擅自作出裁判,而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等财产归属明确后再进行处理。 你说的这种情况,单位建房的问题是很常见的问题,法院不可能因为没有房产证就拒绝处理和裁判这个案件。单位集资建房,如果有单位出具的证明,或者其他建方时的单位文件,说明房屋是个人所有的,单位不享有产权的,同样按其他财产一样进行分割。如果房屋是带有单位福利房性质的,单位具有一定的支配权的话,法院就不能直接作分割。 房产证在法院裁判过程中,只有推定作用,没有决定性作用。
比较困难。目前北京的户口进京投靠主要有以下几种: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必须全部子女户口都在北京)、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别的我就不太清楚了,你可以去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查看相关信息。
只有将合同更名,对方才能贷款。具体如何操作,你可与当地住建局市场处及开发商关系协调解决。
死亡证明 所有有继承权的人一起去公证处做放弃公证 拿公证书 死亡证明 身份证就可以去过户了!
这个不是问题,没有房产的房产和有房产证的房产一样,该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 比如离婚,只要是在婚姻期间出资购买,当然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分割,一人一半。考虑到方便操作,可以房子判给单位职工那方,由其给对方一半的房款。 如果是继承,则在分割出共同财产后,余为遗产,依法分割。
1、生前留遗嘱明确由孙子继承。2、生前赠与孙子。<br/>没有遗嘱,就只能按继承顺序,所以继承人都要有继承权。<br/>所有继承人都有继承权。<br/>1、去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2、去房产管理机构办理过户手续。3、需要本人身份证、户口、房产证、过户申请即可。
可以的,成年子女的房产和父母一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即可,未成年的人的房产无法办理。<br/>《房屋登记办法》<br/>第三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br/>(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br/>(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br/>(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br/>(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br/>(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br/>第三十七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br/>(一)登记申请书;<br/>(二)申请人身份证明;<br/>(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br/>(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br/>(五)其他必要材料。
关键看父母当初把房子转到你名下过户没有,如果只是转到你名下使用而产权证上仍是父母的名字,卖了肯定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过了户,但还父母健在又需要在此房居住肯定也不能随便卖,应经他们同意并安顿好他们居住才应考虑卖与否...
可以赠与方式给子女,并过户,没有费用。
【法律分析】<br/>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以房产证上面登记的名字为准,所以如果房子是您母亲的,您的姐姐买房的行为是无权处分,房子的所有权人是有权利要回的。买房的一方只能向您姐姐主张权利。<br/>【行动建议】<br/>建议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br/>【相关法律法规】<br/>《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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