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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买卖中,最有必要被提醒的是买家,如果买商品房上当受骗至少冤有头债有主,买二手公房上当受骗后的追索和赔偿难度则要高得多。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 4、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二、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1、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三、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 2、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 3、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四、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1、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2、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 3、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一端墙角到另一端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五、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 1、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 2、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 3、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六、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1、打开水龙头观察水的质量、水压; 2、打开电视看一看图像是否清楚,能收视多少个台的节目; 3、确认房子的供电容量,避免出现夏天开不了空调的现象; 4、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 5、电话线的接通情况,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 6、煤气的接通情况,是否已经换用天然气; 7、小区有无热水供应,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带有热水器; 8、冬天暖气的供应以及费用的收取,暖气片数够不够,暖气温度够不够。 七、追溯旧房的历史 1、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 2、哪些人住过,什么背景,是何种用途; 3、是否发生过不好的事情,是否欠人钱或者发生过盗窃案; 4、是否欠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以及水、电、煤、暖的费用。 八、产权是否完整 1、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等。要知道即使在法律十分完善的香港,也会出现这样的纠纷; 2、只可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定要在过完户以后才能将房款转移到原户主手上。 九、小心房款和产权的交接 1、不要随便相信对方的信誉,先交钱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再交钱是一个重要问题; 2、可以考虑将房款押在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律师楼或信誉较好的代理行处,等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转入卖方的账户。 十、保证产权顺利过户 1、必须要经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产权才算完成过户手续;有代理行、律师、公证的保证等等都不算是完成交易过程; 2、从买房的角度来说,一定是产权过完户以后这套房才真正属于你,在此之前,卖方随时可以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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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坚持维护交易安全、调解优先的原则,力争妥善处理纠纷, 一是力争维护合同有效性和交易安全,保障正常交易秩序和群众生活稳定,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二是对于房价上涨后出卖方以各种理由悔约的案件,坚持差价补偿的原则,增加违约成本; 三是充分行使释明权,帮助当事人作出正确选择,同时坚持调判结合,及时化解纠纷;四是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等途径,规范房地产中介公司的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降低纠纷发生几率。
1、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了解 要提前了解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是否已设定抵押。 2、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核实房主的身份 主要是留意是是不是真正的房主,房子是否共同所有等问题,尽最大可能地避免遇到假房主骗卖或者一房多卖的情况。 3、合同标明需房屋基本情况和付款时间 主要包括地址、门牌号、面积和户型。对卖方来说,要标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不能用模糊的口头约定。这种约定在实际中太难取证了,所以买家购买的时候绝对要尽量用书面形式确定条款。 4、明确各种费用的交接时间及交接方式 例如有问题可根据相关法规进行赔偿。 5、写明违约责任和合理利用补充条款 必须在正规的中介公司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合同中对违约情况有所陈述。另外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可能还要一些问题一时无法确定,可以在后来确定时增加附加条款,写清楚具体情况以及双方约定,可以避免后期麻烦。
购买二手房的一些技巧和必须注意的八个方面: 第一,查明产权状况,最为重要。即认真审查房屋产权的完整性、可靠性。 购房人第一步是要卖方提供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第二步应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和产权记录,包括房主、档案文号、登记日期、成交价格等;第三步要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所购房有无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以及与人共享等,产权不明确、有纠纷的一定不能购买。 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个人。其次要搞清楚所购房源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一般来说,军队、医院、学校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此外,千万不要忘记了解购买的房子已有多长历史、土地使用期限还有多长;有没有欠费情况,如物业管理、水、电、气费等。要认真考察房屋周围有无污染源,如噪音、有害气体、水污染、垃圾等,以及房屋周围环境、小区安全保卫、卫生清洁等方面的情况。对房屋配套设施的考察主要有:水质、水压、供电容量、燃气供应、暖气供应情况和收费标准以及电视接收的清晰度等。走访一下周围的邻居,对这里的环境和生活方便度会有更深入的了解。 搜房问答为您解答
1、产权审核 在进行二手房交易之前,要先对二手房的产全进行审核,很多人都担心会买到有瑕疵的房子,这是大家为什么都不选择主动交易的主要原因,为了能够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就要先做好产权的审核。一般要查看业主的房产证、购房凭证以及契税发票等,要确保其房产的归属,看是否有其他问题。 2、签订合同 在看好房子后,就要进入到合同签订的环节,在这个过程中是一定要谨慎再谨慎,一些细节上的事项要注意好。签订合同后是需要缴纳定金的,要知道定金的缴纳也不是小事,要根据情况来判定,一般都是按照5%来计算,交易的时候要多留个心眼,以免出现其他问题,影响到自我效益。 3、进行赎楼 赎楼是整个二手房买卖中比较重要的环节,根据不同地区会有不同的赎楼方式,面临的风险也是各有不同的。赎楼的方式很多,可以选择业主担保,也可以选择银行按揭,不过一般都是需要买家先提供楼的,这样才能够保障交易的正常进行。 4、资金监管 除了产权问题,大家比较关心的应该就是资金监管了,现在基本上都是按照体系和规则进行,风险相对来说是比较小的。不过为了更好地保障自我效益,一般来说资金还是采用托管的方式,由银行来监管,可以先签订一份监管协议,将条目罗列清楚,等到交易成功后再进行交易。 5、买卖合同 最后完成二手房的交易一个买卖合同也是必须的,保障双方的交易安全,需要将合同中的内容描述清楚,做好最后的签订。基本上这些都是在实际交易的时候要考虑清楚的,避免风险的出现。
二手房交易中,常常会出现如下情形:因业主出差在外或因为 其他原因未在房屋所在地,业主不能亲自办理房屋买卖的相关手续。这种情 况下,业主往往会委托其亲戚朋友,甚至中介公司代为全权处理卖房事宜。 当然,也有买方受限购政策影响或“炒房”等其他原因不愿意落户到自己名 下,要求卖方做“全权委托”公证给自己的情况。那么,“全权委托”应该 包含一次正常交易需要的全部流程及环节。因此,“全权委托”应包含以下事 项:签署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收取定金及售房款、提前申请偿还银行 贷款、涂销抵押登记、领取房产证、办理网签、配合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产权过户手续、缴纳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交 楼,办理维修基金、煤气、水电、有线电视、网络、电话、供暖供气等过户 等手续。 因各地公证机关对“全权委托”事项有不同的要求,导致公 证委托书中所载的委托事项会有出入,因此中介公司在审核卖方提供的公 证“全权委托”时,一定要特别注意受托人有无签署买卖合同、收取楼款、 办理递件交易等权限。
1、确认房主:核实真实身份 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是买卖双方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购房者核实房主的身份、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尤其是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以防止不法之人假造房主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进行欺诈,最大限度地规避资金风险。 2、交付定金:了解清楚后交定金 没有了解意向购买的二手房的全面情况就急于交定金是不明智的。因为按照合同约定,在大多数情况下,定金是不退的。所以,除非自己对该房的情况非常了解,否则就不要急于交定金。毕竟现在是买方市场,好房子也很多,没有必要那么急于成交。 3、爱屋及乌:全面衡量 很多人在看房时都容易犯一个错误??只关注某一方面而忽视了其他方面,这在选购二手房时是一定要避免的。如遇到价格便宜、喜欢的复式结构,却忘记了测量一下上下两层的层高;看中小区的良好景观却忘记了超高物业费给自己带来的压力……作为购房者应该时刻保持冷静,只根据片面的喜好买房是要不得的。 4、前期费用:是否结算清楚 房屋是否有历史遗留问题,如欠费或相应协议,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交接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如果是公房交易,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也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附属设施:验收不忘记录 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等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被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抑或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6、付款过户:明确操作方式 购买二手房付款方式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一般有一次性付款和按揭贷款两种方式买卖双方的规避风险意识形成了“卖方不愿先过户,买方不愿先付款”的交易现状,在实际操作中买方可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而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为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 7、迁户延迟:慎约时间责任 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卖方应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有时由于暂无能够入住户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学等原因,交易中卖方会要求推迟户口迁出的时间,这时,双方应书面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鉴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买方对户口迁出延迟问题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 8、补充协议:空白处不留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统一添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表示写明,以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购置二手房未必需要找中介,只是在贷款按揭方面有些银行是不受理买卖双方自行上门办理的“直客式”贷款的,银行方面会要求贷款人委托中介或者 担保公司办理。 费用方面,不同的产权类型发生的税费不同,最基本的税费是契税(成交价的1.5%,非普通住宅为3%)、印花税(买卖双方各交纳成交价的0.05%)。如果是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则会在上述税费之外再征收其他费用,具体的要看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如果产权证发放时间不足两年的还要发生5.5%的营业税。有些地区已经开始强制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还要发生该项税费...... 中介除了介绍交易信息之外就是代办相关手续,不过并不是说交易双方就可以不用操心,象过户、办理贷款等等依然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选择中介的时候要看中介是否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以及品牌、实力、人员素质等等。尤其是人员素质问题,正规的中介考虑的是企业长久发展以及自己品牌的缔造,所以会对员工进行培训,经纪人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服务水平要明显优于非正规企业
1、找到房产; 2、洽谈交易细节; 3、签订合同; 4、过户。
首先我们不管是买房屋还是买房屋我们交易的时候一定要到房产交易中心交易,这样有专门的地方负责检测这样一般都不会存在骗子等问题了,还有一个就是支付房款的问题,比如你的房子还有房贷或者支付方式等等一定要和对方协商好。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1.维修基金余额的结算与更名 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因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2.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 水电等物业费纠纷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房东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当日结清上述款项即可。 3.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验收 正常情况下,附属设施的验收比较容易被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亦或者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房屋中介公司的合法性。。 合同的规章及效力。。 主要就是注意这两点,不要让中介给蒙了,不要让合同给骗了
楼上说的是正常的手续.但我看楼主说的好像是改底单的手续.一般开发商是收你总房价的百分之二.但也有固定的数字.例如三万.或者说五万.建议你在改完后付款.你可以先付个定金.然后在全部手续和票据都改到你名下后打款.这样对你有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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