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不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呢?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均应该按照赔偿限额予以赔偿,但在商业保险中,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会承担赔偿。除非当事人存在合同或法定免责事由,保险公司才可以不予以赔偿。
其不赔付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十几种:
1、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2、精神损失不赔;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全部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均应该按照赔偿限额予以赔偿,但在商业保险中,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会承担赔偿。除非当事人存在合同或法定免责事由,保险公司才可以不予以赔偿。
其不赔付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十几种:
1、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2、精神损失不赔;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似的规定,保险公司缺乏针对精神伤害的定损标准。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3、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满;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4、发动机进水后再启动造成损坏不赔。在2005年的“麦莎”台风过后,这一点曾经引起不少纠纷。保险公司认为,车辆行驶到水深处,发动机熄火后,如果司机又强行打火造成损坏,属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5、部分零件被偷不赔。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车标等被盗,车主只能自认倒霉。保险公司通常规定“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为除外责任。
6。爆胎不赔。汽车轮胎单独损坏,保险公司不予以赔偿。但因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
7、放弃追偿权不赔。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且责任在对方,不能放弃向对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一旦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不论是保险法,还是保险条款中都有这样的规定。
8、改装后的添加设备不赔。汽车经改装,添加音响、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设备,一旦撞车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也不会对这些新增加的设备赔偿。
9、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此外,保险条款一般还约定,保险车辆在“竞赛、测试”期间受到的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10、收费停车场事故不赔。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划伤,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1、没经过定损直接维修不赔。如果车辆在外地出险,在维修前一定要先定损,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12、误撞自家人不赔。保险中所谓“第三者”排除了以下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万一驾车时碰伤了自家人,只能自己负责。
13、新车保险单生效前不赔。新车保险单生效日以交管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日期为准。如果在行驶证和号牌尚未领到时,车辆被盗或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仍旧不予以赔偿。
14、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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