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注册变更的办事程序、机构、对象及资料有哪些?
报关员:是指依法取得报关员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经海关注册并颁发《报关员证》后执业。报关员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身份资料和所在报关单位名称、海关编码发生变更的,报关员应当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的20日内,持《报关员资格证书》、《报关员证》和变更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注册地海关书面申请变更报关员注册。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46号令)
一、办事程序
1、申请人向注册地海关提出申请,提交规定的文件材料;
2、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受理海关予以受理,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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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是指依法取得报关员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经海关注册并颁发《报关员证》后执业。报关员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身份资料和所在报关单位名称、海关编码发生变更的,报关员应当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的20日内,持《报关员资格证书》、《报关员证》和变更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注册地海关书面申请变更报关员注册。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46号令)
一、办事程序
1、申请人向注册地海关提出申请,提交规定的文件材料;
2、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受理海关予以受理,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3、对于海关予以注册变更的申请人,办理报关员数据的录入手续;
4、对于海关予以注册变更的申请人,海关办理报关员注册变更手续,不予变更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变更决定书;
5、在《报关员证》上变更有关事项或向申请人换发新的《报关员证》。
二、办事对象
1。报关员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身份资料和所在报关单位名称、海关注册编码发生变更的;
2。报关员应当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的20日内,持海关规定的材料到注册地海关书面申请变更报关员注册。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真实、齐全、有效,符合有关规定的,予以办理有关手续。
三、办事机构
1。广州市区企业:广州海关企业管理处;
2。广州关区除广州市区以外的企业:企业所在地海关。
1。广州市区企业: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4楼;
2。
广州关区除广州市区以外的企业:企业所在地海关。
广州海关企业管理处: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3:00。
联系电话: 020-38920170
所递交的资料真实、齐全、有效的,20个工作日。
四、所需资料
1。《报关员注册变更申请书》一式两份(向海关领取或登陆广州海关互联网站下载)
2。《报关员注册(延续、变更)材料签收表》一式两份(向海关领取或登陆广州海关互联网站下载)(详见附件41);
3。
《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4。《报关员证》复印件;
5。申请人所在报关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所在报关单位变更企业名称、海关注册编码的提交);
6。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变更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身份资料的提交);
7。申请人近期免冠蓝底(或白底)同底版小2寸彩色证件照1张;
8。海关需要的其他文件材料。
注:
1。请企业办事人员将文件资料按上述顺序排列提交,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确认,并提供原件交海关验核。
2。海关同意受理的,申请人应及时办理报关员数据录入手续。
3。海关准予注册变更的,申请人凭《广州海关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报关员证》、《报关员资格证》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前来办理报关员注册变更手续;持海关已签章的《报关员注册变更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到“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广州分中心办理报关员IC卡有关数据的变更手续。
费用:无。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