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年间,在决定将雍和宫改为喇嘛寺院之后的几年内,清政府陆续对雍和宫做了那些改建?
乾隆年间,在决定将雍和宫改为喇嘛寺院之后,从清乾隆九年(1744)始,清朝政府在几年之内陆续完成了雍和宫作为藏传佛教格鲁派寺院的基本建制。诸如:拆影壁,建昭泰门;设桅杆,立宝坊;立碑亭,建钟楼、鼓楼;对内部主要殿堂,如雍和门殿、雍和宫殿、永佑殿、fa轮殿、讲经殿、药师殿等十个殿堂进行翻盖;在寺院外围相继修建了八百余间包括连房(僧舍)、印务处、经史馆等在内的附属用房,使原来的行宫逐渐具备了作为藏传佛教寺院的基本规模。 乾隆皇帝为其赐一藏语名:“噶丹敬恰林”(即“雍和宫”,意为兜率壮丽洲)。
为着这里将要发挥的特殊作用,乾隆皇帝对雍和宫的建制、管理、宗教机构设置、僧人来源等诸方面给予很高...全部
乾隆年间,在决定将雍和宫改为喇嘛寺院之后,从清乾隆九年(1744)始,清朝政府在几年之内陆续完成了雍和宫作为藏传佛教格鲁派寺院的基本建制。诸如:拆影壁,建昭泰门;设桅杆,立宝坊;立碑亭,建钟楼、鼓楼;对内部主要殿堂,如雍和门殿、雍和宫殿、永佑殿、fa轮殿、讲经殿、药师殿等十个殿堂进行翻盖;在寺院外围相继修建了八百余间包括连房(僧舍)、印务处、经史馆等在内的附属用房,使原来的行宫逐渐具备了作为藏传佛教寺院的基本规模。
乾隆皇帝为其赐一藏语名:“噶丹敬恰林”(即“雍和宫”,意为兜率壮丽洲)。
为着这里将要发挥的特殊作用,乾隆皇帝对雍和宫的建制、管理、宗教机构设置、僧人来源等诸方面给予很高规格和严格规定。
就行政方面而言,清朝当时在雍和宫设有一个很高的管理机构,即:“中正殿管理喇嘛念经处”,直属清朝管理全国蒙藏事务的最高机构“理藩院”,官员称“领雍和宫事务大臣”,只设一名,一般都从亲王中选派。
其下有“总理雍和宫东书院事务大臣”,人数不定,一般从王公和一、二品文武官员中选送。当时,清政府在雍和宫设有三房,即:“文案房”、“经坛房”和“造办房”。他们分别负责管理雍和宫的文书往来、僧人念经,以及佛像造办之事。
其中在“文案房”下设有笔贴式(书记)和苏拉笔贴式(副书记)负责文书往来的具体工作;“经坛房”下设有副管领,首领太监,太监喇嘛若干名,负责喇嘛念经之事;造办房其实是清廷设在雍和宫的一个规模相当的制造佛像的工厂。
工厂中除负责人员外,另有工人四十名,这些工人被分为九组,分别从事铜金、镀金、铸铜、雕刻玉石、雕刻牙木、彩画、装金、彩绣、缂丝等不同种类佛像的制作。清朝的八旗军则承担着雍和宫的保卫工作。
在宗教上,雍和宫内当时设有两套班子。
一套称“总管驻京喇嘛印务处”,负责管理北京,东、西陵,热河,五台山等各喇嘛寺院的工作;另有一套机构专门管理雍和宫的宗教事务。管理雍和宫的这套机构设置相当复杂。最高一级称“总管喇嘛印务处”,简称“喇嘛印务处”。
一般都由僧人组成,这些僧人又按职位高低分为七级,依次为“总管喇嘛班第掌印扎萨克喇嘛”、“副扎萨克喇嘛”、“扎萨克喇嘛”、“达喇嘛”、“副达喇嘛”、“苏拉喇嘛”、“学习喇嘛”。“学习喇嘛”中又分为四级即:“德穆奇”、“格斯贵”、“格隆”和“班第”。
除了完备的管理机构,当时,雍和宫内还有严格按照密宗四续部理论建成的四大“扎仓”即僧院,它们分别是:(一)扎年阿克学(数学殿)。内设教习堪布一名,总管全殿教务;设教习喇嘛两名,格斯贵一名,管理上下殿唪经事宜。
学徒(又称学艺喇嘛)共分四级,先后要学习藏文、佛经、历算等功课,完不成学业还要续学三年,之后才能应考更高一级的喇嘛职衔。(二)曼巴学(药师殿),内设坐床堪布喇嘛一名,总管教学。教习喇嘛一名,格斯贵一名。
学习共分四级,每级三年,主要学习药师经及四种医学经。(三)擦呢特学(显乘殿,或显宗殿)。内设教习堪布喇嘛一名,教习喇嘛两名,格斯贵一名。共有十三级,每级三年,主要学习显宗的主要经典。(四)巨特巴学(密宗殿或密乘殿)。
内设坐床堪布喇嘛一名,总管教学。教习喇嘛一名,格斯贵一名。学习共分五级,每级三年,主要学习秘密金刚、上乐金刚、大威德金刚等佛教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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