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的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全部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的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要求内容见《2016年广西民族大学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示相关证明。)
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11月10日前将以上有关材料交(寄)到我校研究生院。
逾期未收到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被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不准考试。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汉语国际教育、翻译、教育(教育管理除外)、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