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2018-03-25 11:44:19
国务院公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
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 他危害性的废物。
国家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共同制定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将医疗废物分
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五大类。 麻醉、 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展开]
国务院公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
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 他危害性的废物。
国家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共同制定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将医疗废物分
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五大类。
麻醉、 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未列入《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其管理依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