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其他社会话题

有没有关于八荣八耻的事例?

注意,是事例。例如爱国的事例,奋斗的事例等。

全部回答

2018-11-09

0 0

    本报海口4月11日讯(记者 王海燕)今天早上,一名乘坐39路车的乘客,下车时不慎掉下100元。该车售票员捡到后,非但不退还失主,还把这钱塞进自己的腰包。  乘客目击:售票员捡到乘客钱  今天早上7点30分,马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
  他说,早上7点左右,他在生生百货公交上落站搭乘39路车。  在滨海明珠站,一名男乘客下车,裤子的后口袋里掉出100元。当时,该公交车司机捡起来,放进自己的腰包,随后司机将车子开走。
  他看到后,质问售票员:“这是乘客的钱,你怎么能据为己有?”然而那个售票员没有搭理他。  马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公交车上还有很多乘客。他这么一说,大家都看到了。  他让旁边就读于海口市第十小学的学生,跟他一起到交管部门反映此事,但那学生因赶着上课,没有成行。
  他随后拨打66224866反映了此事。马先生说,那个售票员年纪在20岁左右,穿着一件T恤。  马先生认为,捡到别人丢失的钱,普通市民都应归还,更何况公交车上的售票员。公交车是公众场所,售票员将乘客丢失的钱占为己有,这是道德败坏的行为。
    他特别记下了该公交车的车牌号琼A45246,希望记者能对售票员的此行为进行报道。  公司表示:必须将钱退还失主  记者从海口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了解到,39路车属于海南森林汽车出租车公司。
  今天下午,记者几经周折,联系上了该公司的负责人。该负责人接到记者电话后,说他正在外头办事,表示回到办公室后,马上对此事进行调查。    十多分钟后,该负责人给记者打来电话,说经过调查,确有此事。
  他说,该公司的公交车是个人承包的,琼A45246的车主早上就知道此事了。作为售票员,捡到乘客的100元钱,不仅一分钱、一毛钱都不能拿,还应如数归还。售票员不仅代表他个人,还代表公司的形象。该负责人说,公司已决定,要求售票员将100元钱如数退还失主,还要将自己的资格证交到站点,等待处理。
      本报希望丢失100元钱的失主,能拨打电话66810222。海南森林汽车出租车公司的负责人将让售票员退还失主100元钱。  律师:若数额巨大构成侵占罪  对售票员的上述行为,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的刘长征律师说,公交车是公众场所,司乘人员也是公众形象。
  
  市民应该拾金不昧,司乘人员更应该拾金不昧。    刘律师说,拾金不昧,不仅是我国的优良传统,也是法律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捡到丢失物品,应该归还失主。如果丢失金额巨大,捡到者拒不退回,将构成侵占罪,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其他社会话题
公务办理
求职就业
军事
时事政治
法律
宗教
其他社会话题
其他社会话题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