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争议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解决:
1。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双方可达成 和解协议,但和解协议并无强制履行的法律效力,而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觉 履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本单位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双方愿意调解的,可以书面或口头 形式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可依据自愿、 合法原则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也 应做好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 劳动争议的调解应当自劳动争 议双方当事人申请调解...全部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解决:
1。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双方可达成 和解协议,但和解协议并无强制履行的法律效力,而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觉 履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本单位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双方愿意调解的,可以书面或口头 形式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可依据自愿、 合法原则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也 应做好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
劳动争议的调解应当自劳动争 议双方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 成。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不是劳动争议 解决的必经程序,调解协议也无强制履行的法律效力。
当事人不愿调解或 调解不成,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仲裁。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争议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 书面的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 请仲裁提交的申诉书,要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申诉书应当载 明下列事项:①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 由;③证据、证人的姓名与住所。申请书内容有欠缺的,当事人可在仲裁 委员会指导下进行补正。当事人可在仲裁委员会裁决前撤诉,但在法定的 申请仲裁期限届满之前,再次提起申诉的,仲裁委员会仍可受理。
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 议,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组成仲裁 庭。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简单的劳动争议,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 审理。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 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制作仲裁裁决书。当庭裁决的,应当在7日内 发送裁决书。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
收到仲裁裁决书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逾期不起诉,仲裁裁决即 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 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 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经过仲裁裁决,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 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受理。
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终结后,对一审判决不服的, 当事人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一审裁定不服的,当事 人可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二审审理所作出的裁决是终 审裁决,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