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的办理程序有哪些呢?
一、提交入孵申请。
符合入孵条件的创业团队提交申请材料。
二、入孵项目筛选。
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可采取组织项目评审或定向遴选的方式对申请入驻创业项目进行筛选。
1、组织项目评审。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组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请入驻创业项目进行独立评审。 评审专家组由创业导师、企业家和有关行业领域专业人士组成。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根据创业项目评审结果,有必要的可进行实地考察,择优安排入驻创业基地孵化培育。
2、定向遴选创业项目。在地市级及以上政府职能部门、高校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等奖(或相当等次奖项),或获得投资机构100万元以上创业投资的企业...全部
一、提交入孵申请。
符合入孵条件的创业团队提交申请材料。
二、入孵项目筛选。
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可采取组织项目评审或定向遴选的方式对申请入驻创业项目进行筛选。
1、组织项目评审。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组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请入驻创业项目进行独立评审。
评审专家组由创业导师、企业家和有关行业领域专业人士组成。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根据创业项目评审结果,有必要的可进行实地考察,择优安排入驻创业基地孵化培育。
2、定向遴选创业项目。在地市级及以上政府职能部门、高校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等奖(或相当等次奖项),或获得投资机构100万元以上创业投资的企业(项目),以及博士生、高层次人才或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的创新创业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带动就业效果较好的,由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组织资格审核或实地考察,报经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安排入驻创业基地孵化培育。
三、办理入驻手续。
经评审或定向遴选获准入驻的创业项目,在接到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入驻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入驻手续,开展正常创业活动。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与入孵企业签订《入孵企业(项目)协议书》等文书。
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能入驻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孵资格。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