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疑惑今天突然有人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不可以参加。
《诸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行办法》
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其中:老年居民(6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个人缴纳200元,财政补贴200元;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贴100元。
《告城镇居民书》:
一、参保对象
诸暨市非农户籍且未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或异地医疗保障的全体人员,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等。
*本市户籍的农婚知青和非农户籍的被征地农民,可自行选择参加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但不能同时参加两种医疗保障。
*本办法实施后,户籍关系由异地迁入本市的非农户籍人...全部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不可以参加。
《诸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行办法》
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其中:老年居民(6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个人缴纳200元,财政补贴200元;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贴100元。
《告城镇居民书》:
一、参保对象
诸暨市非农户籍且未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或异地医疗保障的全体人员,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等。
*本市户籍的农婚知青和非农户籍的被征地农民,可自行选择参加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但不能同时参加两种医疗保障。
*本办法实施后,户籍关系由异地迁入本市的非农户籍人员,自户籍迁入的次年起,其中男60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人员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参加本医疗保障。
*本办法规定的参保人员年龄,以每年的6月30日为计算日。
二、享受待遇
1、医疗保障资金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医疗保障资金起付标准为: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12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1000元,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800元。
同一医保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以上住院(包括第二次),起付线标准按入住医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
2、医保资金支付标准
(1)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由医疗保障资金与参保人员个人共同承担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70000元。
(2)住院医疗费分段的报销比例:
18周岁以上成年人 未成年人(含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
起付线以上至30000元 45% 60%
(含30000元)
30000元—50000元 50% 65%
(含50000元)
50000元—70000元 55% 70%
(含70000元)
3、试行办法规定的特殊病种: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及放化疗时的床位费、治疗费、护理费;
(3)尿毒症门诊肾透析;
(4)组织器官移植后门诊抗排斥治疗;
(5)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6)系统性红斑狼疮(伴有心、肺、肝、肾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
(7)脑瘫。
特殊病种起付线标准为1000元,起付线以上至70000元的医疗费,18周岁以上成年人报销50%,个人自负50%,未成年人(含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报销65%,个人自负35%。
4、参保人员患瘫痪、恶性肿瘤需要治疗而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有困难的,经审批同意可设立家庭病床。
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结算。
5、参保人员经市社保局医保中心核准转外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符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资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先由个人按以下比例自负:特约医院5%、省内外其他医院10%,再按规定比例进行结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