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发生退款
对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发生退款等情形而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和进项税额以及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进行规定。这一规定体现了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从销售方的角度看,发生退款时,计算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减少,因此可以扣减自己的销项税额,减少纳税义务。 而从购买方的角度看,发生退款时对方应纳增值税减少,相应要扣减自己的进项税额。这样做,可以保证销货方按照扣减后的税额计税,购买方同样按照扣减后的进项税额申报抵扣,避免销售方减少了销项税额但购买方不减少进项税额的情况发生,保证国家税款能够足额征收。 需从如下两方面理解: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既包括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全部
对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发生退款等情形而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和进项税额以及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进行规定。这一规定体现了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从销售方的角度看,发生退款时,计算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减少,因此可以扣减自己的销项税额,减少纳税义务。
而从购买方的角度看,发生退款时对方应纳增值税减少,相应要扣减自己的进项税额。这样做,可以保证销货方按照扣减后的税额计税,购买方同样按照扣减后的进项税额申报抵扣,避免销售方减少了销项税额但购买方不减少进项税额的情况发生,保证国家税款能够足额征收。
需从如下两方面理解: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既包括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委托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