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互联网服务场所的出口与疏散通道有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经营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应不大于20米,疏散指示标志应当明显、连续、不遮挡。 疏散用的...全部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经营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应不大于20米,疏散指示标志应当明显、连续、不遮挡。
疏散用的应I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20分钟,应急照明应设在墙面或顶棚上。(3)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气线路的敷设、g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电气安装技术的要求,1并由专业人员实施安装敷设,不准接拉临时电气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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