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如何签证与放行?
签证与放行是检验检疫工作的最后两个环节。(1) 签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检验检疫证单(包括原产地证明书和普 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由检务部门统一对外签发。检验检疫证书一般采用一正三副对外签发。 ① 出境货物:检务部门凭施检部门的检验检疫鉴定证(结果报告单)签发证单。② 国外对输入货物的证书有备案要求的,应按规定办理。检验检疫证单必须分 别由官方兽医、检疫医师、医师、被授权签字人签发。 已向国外官方机构备案的签字人,相关证书须由已备案的签字人签发。(2) 放行。① 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货物,检务部门凭施检部门的检验检疫结果或签 署的意见,签发通关单予以放行。对俄罗斯等国家采用铁...全部
签证与放行是检验检疫工作的最后两个环节。(1) 签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检验检疫证单(包括原产地证明书和普 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由检务部门统一对外签发。检验检疫证书一般采用一正三副对外签发。
① 出境货物:检务部门凭施检部门的检验检疫鉴定证(结果报告单)签发证单。② 国外对输入货物的证书有备案要求的,应按规定办理。检验检疫证单必须分 别由官方兽医、检疫医师、医师、被授权签字人签发。
已向国外官方机构备案的签字人,相关证书须由已备案的签字人签发。(2) 放行。① 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货物,检务部门凭施检部门的检验检疫结果或签 署的意见,签发通关单予以放行。对俄罗斯等国家采用铁路联运的出境货物,可签发随车检验检疫证书,以供通关之用。
② 入境货物:在受理报检后,需在海关监管区实施检验检疫查验的,如经查验合 格,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如经查验需检疫处理的,处理后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需调离海关监管区外实施检验检疫的,口岸检验检疫机 关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施检机关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出入境运输工具,符合卫生检疫要求的,签发运输工具检验检疫证书予以放行;经卫生处理的,签发检疫处理证书放行。出入境人员应填报健康申报卡,经查验放行。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