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重大修改对我国的影响是
(一)公允价值计量准则扩大了公允价值适用范围,影响企业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由于我国企业诸多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难以取得或不能可靠计量,我国准则以历史成本计量为基础并适度谨慎地引入了公允价值。 例如,《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要求生物资产主要以公允价值计量,而在我国,森林、牲畜等生物资产通常难以找到公允价值或估值不可靠,因此我国准则规定生物资产应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在能够可靠取得公允价值时,也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在准则实施过程中,我国同样要求企业严格限制公允价值的使用。例如,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定了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计量两种模式,但实施中强调慎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2008年存在投资...全部
(一)公允价值计量准则扩大了公允价值适用范围,影响企业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由于我国企业诸多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难以取得或不能可靠计量,我国准则以历史成本计量为基础并适度谨慎地引入了公允价值。
例如,《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要求生物资产主要以公允价值计量,而在我国,森林、牲畜等生物资产通常难以找到公允价值或估值不可靠,因此我国准则规定生物资产应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在能够可靠取得公允价值时,也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在准则实施过程中,我国同样要求企业严格限制公允价值的使用。例如,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定了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计量两种模式,但实施中强调慎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2008年存在投资性房地产的690家上市公司中只有20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会计上广泛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做法始于美国等具有成熟资本市场的国家,其理念是好的,但其前提条件是存在活跃市场,能可靠获得公允价值。我国当前尚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如果生搬硬套新发布的国际准则第13号,扩大公允价值的适用范围,将导致我国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不可靠,从而影响到企业利益相关方的判断和国家的宏观经济决策。
(二)金融工具分类与计量准则中其他综合收益不允许转回的规定,对我国企业损益的影响巨大
我国准则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处置后转为当期损益。而根据国际准则第9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绝大部分资产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后不得转回至损益。
根据2007年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年报分析,1570家上市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合计金额只有4894亿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合计金额则高达32083亿元,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1491亿元。
以2007年数据测算,如果按照国际准则修订我国金融工具准则,对上市公司当期或以后期间损益影响的金额可能高达上千亿元。
(三)基于预期损失模型计提金融工具减值,违背了会计准则的目标,将导致会计准则失去应有的独立性以及会计减值准备计提的混乱
我国金融工具减值采用已发生损失模型,要求金融企业根据减值迹象(“迹象法”),按资产负债表日账面值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差计提减值准备,既不能多提也不能少提、既不能早提也不能推迟计提。
然而,迫于金融监管机构的压力,理事会正在考虑改用预期损失模型,不仅计算异常复杂,搞不好会导致金融企业会计减值计提的混乱,而且严重违背了会计的客观反映目标。
会计目标不同于金融监管目标,片面强调两者的统一或者两选其一,可能会适得其反。
会计目标是提高信息透明度,要求企业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真实的会计信息,以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金融监管目标主要是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要求企业估足损失、多提准备,尽量保证资本充足稳定。
会计准则过于倚重监管规定,一味迎合所谓“审慎”要求,必将违背会计客观反映目标,牺牲会计信息的透明度,投资者将无从知道企业真实的资产、负债质量,不利于金融市场资金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