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员工旅游我公司2010.
新的会计准则规定是不许将旅游费计入福利费的。旧的可以。
所以严格说来:是不可计入福利费的。
新《企业财务通则》(2006)中对职工福利费作了明确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包括的“旅游”项。
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组织职工旅游的费用属于“企业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非现金形式、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劳动报酬 ”,应计入工资总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项“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规定,单位组织职工出去旅游的费用不属于职工福...全部
新的会计准则规定是不许将旅游费计入福利费的。旧的可以。
所以严格说来:是不可计入福利费的。
新《企业财务通则》(2006)中对职工福利费作了明确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包括的“旅游”项。
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组织职工旅游的费用属于“企业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非现金形式、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劳动报酬 ”,应计入工资总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项“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规定,单位组织职工出去旅游的费用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畴。
因此,企业组织员工旅游的费用既不属于工会支出,也不属于职工福利费,而应计入工资总额,需计征个人所得税。
会计处理如下:
支出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代扣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按员工服务对象: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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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这就等于让员工自费旅游了。
那就没什么意义了。
我建议你还是和老板说说:让老板自己出这钱吧。不要入账算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