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先购买权的问题??我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处二手房,但是房子有租约,是通过另一家中介委托出租的,房主不想支付违约金,签合同时补充协议是后续的租金卖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我,后来我觉得麻烦愿意支付违约金给租客,想办完过户手续就可以拿到房。可是现在又有优先购买权的问题了,租客知道房主要卖房,因为中介带去看房的很多,他也很不高兴,影响了生活,也想换地方,并没有购房的意愿,但是没有书面的证明,请问是不是我向租房的中介支付违约金后,租客也同意拿违约金后搬家,是不是就等同于放弃了优先购买权呢?如果不是是否要在支付租客违约金时让他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呢?中介告诉我只要签订了买卖合同,他的优先购买权就作废了,可是我上网查询,就算产权过户后,如果他去法院主张,一样交易是无效的。租客的优先购买权时效是多久呢?因为房子定金已经交了,所以现在特别闹心,希望大家能帮助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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