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中用人单位怎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动关?
首先,《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放宽了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适应了市场经济竞争的需要。比如,在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在履行规定程序后,可以裁减人员,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用人单位仍然有很大的用工灵活性。
其次,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全部
首先,《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放宽了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适应了市场经济竞争的需要。比如,在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在履行规定程序后,可以裁减人员,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用人单位仍然有很大的用工灵活性。
其次,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这些劳动者的明显过错,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合同,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对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后,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不存在对“出工不出力员工”无可奈何的问题。
十一、单位违法解除要承担责任
企业不能无理由炒人,这在现行法律法规也是很明确的。而强逼员工主动辞职,也同样行不通。当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或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或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劳动者都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特别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
十二、随意约定高额违约金无效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况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一是,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按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如劳动者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可约定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用人单位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企业今后不能随意约定服务期及由劳动者支付的高额违约金。同时,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也不得超过二年。
因此,竞业限制也不能滥用。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