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现场急救的原则有哪些?事故现场的伤员情况如何判断?
(1) 现场急救的原则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急救工作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 道原则。当事故发生后,救护者必须以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千方百计利用现场一切可利用的条件抢救伤员。 救护者应保持镇定,头脑清醒,使伤员尽快得到现场治疗,并及时呼救,转入后续治疗。
② 快速原则。在车祸救护工作中,时间就是生命。“快抢、快救、快送”是决定伤员减少伤残和后遗症的关键。救护人员要珍惜每一秒钟,火速急救,火速护送伤员到医院治疗。
③ 有序原则。交通事故的特点是“伤情复杂、严重、复合伤、多”。因此,在抢救中,一般应本着“先抢后救”、“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先近后远...全部
(1) 现场急救的原则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急救工作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 道原则。当事故发生后,救护者必须以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千方百计利用现场一切可利用的条件抢救伤员。
救护者应保持镇定,头脑清醒,使伤员尽快得到现场治疗,并及时呼救,转入后续治疗。
② 快速原则。在车祸救护工作中,时间就是生命。“快抢、快救、快送”是决定伤员减少伤残和后遗症的关键。救护人员要珍惜每一秒钟,火速急救,火速护送伤员到医院治疗。
③ 有序原则。交通事故的特点是“伤情复杂、严重、复合伤、多”。因此,在抢救中,一般应本着“先抢后救”、“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先近后远”的顺序,灵活掌握。第一是采取止血,保持呼吸道的通畅,抗休克等措施;第二是处理好内脏器官的损伤;第三是处理好骨折;第四是包扎处理一般伤口。
④ 自救原则是车祸现场救护、抢救伤员生命的一条宝贵经验,尤其是对发生在偏僻地区的车祸现场,不能消极等待,要积极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充分利用就便器材,以赢得求援时间。
(2) 事故现场伤员情况判断 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很好地判断伤情,以便急救。
最早接触受伤者时,首先必须判断受伤者是否活着,有无呼吸和心跳,意识是否清楚,救护者必须对受伤者的伤情作出初步判断,以便按“轻重缓急”的原则急救和后送。
① 呼吸的判断。为确定受伤者是否有呼吸,可以将耳朵贴近受伤者的口鼻处,仔细听,并观察伤者胸腹的动作,在呼吸极微弱时,不易见到胸廓起伏,可用一小块棉花絮或薄纸片、树叶等放在病人鼻孔旁,观察物体有无飘动,以判断有无呼吸存在。
一般垂危病人呼吸会变快、变浅、不规则。一般受伤者在临死前,呼吸变慢、不规则直至呼吸停止。这时的特征是胸廓起伏消失,鼻孔不出气。
② 心跳的判断。脉搏是血液流经动脉血管时的压力波动,直接显示心脏的跳动。
检查受伤者心脏跳动时,常检查他的颈动脉,在喉结与相连肌肉间的颈窝处,可以触及颈动脉的搏动。心跳停止时,颈动脉搏动消失,受伤者意识丧失,瞳孔散大,皮肤发紫。
③ 意识的判断。在事故现场判断意识,以直观受伤者瞳孔的变化为主。
正常瞳孔(黑眼睛中央的孔洞)直径约3~4毫米,两眼的瞳孔是等大等圆,遇到光线能迅速收缩。受伤后,两眼瞳孔不一般大,可能缩小或放大;用手电筒光线刺激,瞳孔不收缩或收缩迟钝。当瞳孔逐渐散大、固定不动、对光反应消失时,病人濒临于死亡。
检查瞳孔的方法是右手持手电筒,左手拇指及食指分别将两侧上眼睑向上拉开,暴露瞳孔。
④ 意识状态。正常人的意识清楚,反应灵敏,但当车祸发生后,因受伤部位的不同,其意识改变不尽相同。意识改变一般是由于脑部损伤,创伤性休克,剧烈疼痛等因素造成。
若脑部有一时不省人事,且时间不会超过10~20分钟,表示伤不重;如受伤后一直昏迷或清醒后再昏迷,同时伴有剧烈持续的头疼和频繁的呕吐,以及瞳孔扩大或大小不等的改变,表示脑损伤严重。创伤性休克伤员,除休克的表现外,一般在休克晚期还会出现昏迷,而且由剧烈疼痛引起的意识丧失仅为一时性“应激”改变,会迅速恢复。
⑤ 脉搏、呼吸的变化。正常人的脉搏(65~85次/分)、呼吸(16~20次/分),节律是均匀的。当发生车祸后,若伤员脉搏细快,面色苍白,皮肤湿冷,烦躁口渴,呼吸浅快甚至困难,是出血性休克和肺、胸膜损伤的表现。
若脉搏慢而洪大,呼吸慢而洪大,呼吸慢而深是脑损伤的表现。这些都是危险信号,应火速送医院抢救。
⑥ 确定受伤的部位、性质、范围和程度。一般来说,伤情的轻重与全身情况一致,否则就可能有多发伤和内脏伤。
因此,必须首先明确判断伤员伤情是出血性休克还是颅脑损伤;是内脏伤还是骨折;是脊髓损伤还是一般的外伤;是开放性的还是闭合性的损伤,以及受伤范围的大小和轻重程度等,以便于及时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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