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还对高速公路行车的最高时速作了限制: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 km/h。
这是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与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反复研究后确定的。 因为在高速公路上车速太快,十分危险,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往往难以控制,极易发生恶性事故。因此,对高速公路规定最高限速是必要的。
从我国目’前的路况、车况和以往发生
交通事故的情况考虑,规定高速公路的最高时速为120 km/h比较合适。
法律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 km/h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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