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考军校(本科)?我是高二的学
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日前联合下发2005年军校招生计划,54所军队院校和9所武警部队院校面向全国普通中学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约3万人。
按照招生计划,军队和武警部队院校今年招生的100多个专业全部为本科,绝大多数是军队建设需要的理工类专业,应试语种全部为英语。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南京政治学院、军事经济学院等院校招收少量文科生,一些院校的技术类专业招收少量女生。
军队、武警院校今年在各省的招生人数与去年大体相同,西部地区略有增加,下达到各省的军队院校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进行跨省调整。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招收部分保送生,教育部将公布符合条件的保送生名单,进入名单的考生可自...全部
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日前联合下发2005年军校招生计划,54所军队院校和9所武警部队院校面向全国普通中学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约3万人。
按照招生计划,军队和武警部队院校今年招生的100多个专业全部为本科,绝大多数是军队建设需要的理工类专业,应试语种全部为英语。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南京政治学院、军事经济学院等院校招收少量文科生,一些院校的技术类专业招收少量女生。
军队、武警院校今年在各省的招生人数与去年大体相同,西部地区略有增加,下达到各省的军队院校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进行跨省调整。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招收部分保送生,教育部将公布符合条件的保送生名单,进入名单的考生可自愿报名,由院校审核后择优录取。
军校招生对象的基本条件为20周岁以下(截至当年9月1日)、未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还要通过政审、面试和体检。
军校学员享受供给制待遇
从解放军总后勤部有关部门了解到,军校学员享受供给制待遇,按月领取津贴费。
军校学员学习费用全部由军队承担,统一发放学员被装,按照军校学员伙食灶别标准供应伙食,享受公费医疗。
学员被装包括军装和棉被、洗脸盆、毛巾等生活用具,位于高寒区、寒区、温区、亚热区、热区的军校学员被装略有区别,最多达到54个品种。
目前,全军院校后勤伙食基本实现社会化保障,并引入了竞争机制,能够为学员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更好的营养供给,学员使用饭卡自由选择饭菜。
学员月津贴费标准为:第一年110元,第二年140元,第三年170元,第四年200元,第五年230元。学员每学年报销1次往返车(船)费。学员从入学之日起,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部队院校今年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和部分军校招收无军籍学员,以及地方高校招收国防生的消息在本报4月25日一版刊发后,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反响,读者纷纷打来电话或致函本报询问有关招生的情况。
近日,记者采访了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部门。现将有关政策规定解答如下:
一、军校招收高中毕业生有关规定
报考条件:招生对象必须是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20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以下,未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报名时间:一般与普通高等学校报名时间同步进行:一种是高考之前填报志愿;第二种是高考结束之后、成绩公布之前、估分填报志愿;第三种是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填报志愿。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确定,并通知考生。
填报志愿:考生须填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填写时注意在“提前单独录取”栏内写清所要报考的军队院校的名称和专业。
体格检查:政审、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身体检查。
考生体检执行军队院校现行招生体格检查标准,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
录取方式:军队院校招生实行提前单独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从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区分男、女生,按院校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投档,院校招生办公室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
未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军队院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取得相应证书者、军队干部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军校录取过程中,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招生院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录取考生时如院校指挥类专业出现生源不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积极调剂生源。
各招生院校不得将招生指标调剂到其他省。
享受待遇:新生入校后,军队院校在3个月内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
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德、智、军、体等方面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按工作岗位,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
毕业学员可报考本校或其他军队院校及军队科研单位研究生,特别优秀的可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
招收无军籍学员:从2005年开始,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全部招收无军籍学员,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没有军籍,但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
与军校其他学员相比,无军籍学员的不同之处:①学员入校时,不办理入伍手续,其户籍管理按照承训院校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②考生入校经复查合格者,院校与学员本人须签订《军队院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
③无军籍学员于毕业当年6月份,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入伍时间统一从当年6月30日起算,同时注销户口,家庭按有关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八年制医学教育学员于第五学年结束时办理入伍提干手续。④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医疗费用按学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政策执行。
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服装由院校统一组织价拨,学校每年向学生发放10个月共3300元的生活补助费(寒暑假两个月不发),其他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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