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四川嘉联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
在位于江阳区市府路的四川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主杨阿姨向记者出示了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上明文约定,四川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2008年7月31日前向业主交付房产证。4 i, f。 _, u9 ]2 U8 B: O, p
江阳区天赐良缘小区业主杨树华:“(你是好久得到房产证的?)我是2009年5月底,这上面跟我们谈的约定,如果我们交钱交迟了,就按千分之五执行,(房产证拿迟了呢?)房产证给我们办迟了,只得万分之一。 ”8 g% c2 E" B- V! `
合同约定:如果延期交付房产证,开发商按照购房款万分之一一天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由于开发商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交付房产证,业主们就向...全部
在位于江阳区市府路的四川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主杨阿姨向记者出示了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上明文约定,四川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2008年7月31日前向业主交付房产证。4 i, f。 _, u9 ]2 U8 B: O, p
江阳区天赐良缘小区业主杨树华:“(你是好久得到房产证的?)我是2009年5月底,这上面跟我们谈的约定,如果我们交钱交迟了,就按千分之五执行,(房产证拿迟了呢?)房产证给我们办迟了,只得万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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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如果延期交付房产证,开发商按照购房款万分之一一天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由于开发商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交付房产证,业主们就向开发商追逃违约金。而开发商答应的赔付金却远低于购房合同上的约定。
$ B9 c$ I! d4 J6 s" G 江阳区天赐良缘小区业主杨树华:“小户型的,一个赔500,大户型的赔800。我说你这个是以哪种标准来赔?他说是商量来赔的。我说假使是商量,那你就不符合,因为你发这个证,有得到早的,有得到迟的,就应该按照合同来办事是不是,他就说,如果你们这么说,那就没办法的,没商量余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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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欧仁辉也告诉记者:为了追逃违约金,他和其他业主一起多次找过开发公司的负责人。8 v9 K/ i: j) F$ Z$ p+ e" ^
江阳区天赐良缘小区业主欧仁辉:“说拿几百块就是,我们就不同意,你本来就违约了,要按合同执行。
我来找了两回,我儿子来找了几回,都没结果。”# g" e% V4 j+ G+ i
据业主们介绍:如果按照小户型500元、大户型800元的标准,每户业主实际得到的违约金就比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少了几千元。
所以业主们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对此,四川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这样表示。9 i3 m9 Y7 f- V" F: w
四川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我们就参照以前的标准,以前的那个补偿标准,小户型500,大户型800。
(那他们不答应呢?)不答应,就看他们怎么办,不是看我们咋个的,是看他们要咋个办。因为是他们来找的我们,而不是我们找他们。”
+ X* A) {6 e" I0 |/ u 对于公司为何不按合同约定标准来支付违约金,这名工作人员这样回答。
8 [5 s。 u- G& G 四川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你觉得是不是首先应该参照合同?)现在不是参不参照合同,有些我都不好跟你谈的,反正公司以前跟业主是统一了一个标准的,现在就只有按照那个标准来。
”
8 I/ [4 P3 x2 s6 x* a4 R9 Q 针对这起违约金支付标准的纠纷,记者咨询了泸州大山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8 Y; a9 F1 K9 q+ r! e0 i 泸州大山坪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华“他们协商的结果,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可以的,哪怕说将来协商的结果与合同约定不一致,这个利益可能有多有少,比如说一方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一万左右的损失,但是我愿意以6000左右来解决,只要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都是可以的。
”
8 X$ V' q4 F6 z) ~0 v I 同时谢律师也表示,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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