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购买一套北京二手央产房,房产证上有"成本价出售"字样,房产证日期是2007年4月,建筑年代是86年,中介说已无营业税.再有房主现在国外,委托了一代理人,有委托书,但没有公证,过户时也由代理人代办.有几个疑问: 1.代理人可以代理房主吗? 2.房产证是2007年,为什么没有营业税? 3."成本价"是否意味着我只需再交土地出让金即可? 4.签合同时应增加哪些附加条款?
1、代理人只能代理房主签合同和办贷款,过户的时候必须是本人过来,如果本人来不了的话那必须是公证。
2、房产证是07年的,那得看他们的契税票时间,还有一种可能是公房没有交契税,那就看他们与单位签的买卖协议,如果那个时间过了5年就不用交纳了,如果没过那就有营业税了。
3、成本价是指你在购买时必须先交一部分钱,把它变成商品房,计算方法是:15...全部
1、代理人只能代理房主签合同和办贷款,过户的时候必须是本人过来,如果本人来不了的话那必须是公证。
2、房产证是07年的,那得看他们的契税票时间,还有一种可能是公房没有交契税,那就看他们与单位签的买卖协议,如果那个时间过了5年就不用交纳了,如果没过那就有营业税了。
3、成本价是指你在购买时必须先交一部分钱,把它变成商品房,计算方法是:1560*1%*房本面积。
4、主要是约定过户时间,腾房时间,物业交接时间,什么情况是属于卖方违约。收起
这个你拿当时购买房子的发票到税务办理申请,按照已经居住5...
因为牵涉经济适用房和央产双重问题,所以办理过户手续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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