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决定出售自己住的一套房子,买方通过中介公司已经和我谈好价钱,并交了1万元定金给我,由于我的房子是银行贷款买的,还需要还银行15万左右,对方提出先帮我们还银行贷款,拿出房产证后交给中介办理过户手续,等过户完成才付余下款给我。
现有几问题:
1。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或可以找到这方面的法理依据?
2。
我如何保障自己在交出房产证给中介后能收到余下款项?
我们是第一次卖房,相关手续都不懂,全是中介在说,在哪里可以找到知识?想了解下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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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就是从事二手房买卖的,关于你这个情况,现在是很普遍的,尤其这样的情况对于你来说是很有利的。一般是好多时候客户不愿意给您还银行按揭的。因为毕竟产权还是归属于你自己。没有什么法理依据。其实担风险的是买方。
2。关于你余下的款项,在过户当天就可以收到,现在北京好多经纪公司都开始实行资金监管了,这样对你们双方都是个保障,就是把你余下的款项打...全部
1。我就是从事二手房买卖的,关于你这个情况,现在是很普遍的,尤其这样的情况对于你来说是很有利的。一般是好多时候客户不愿意给您还银行按揭的。因为毕竟产权还是归属于你自己。没有什么法理依据。其实担风险的是买方。
2。关于你余下的款项,在过户当天就可以收到,现在北京好多经纪公司都开始实行资金监管了,这样对你们双方都是个保障,就是把你余下的款项打到一个银行账户。待到过户完毕,拿着契税票或者领证通知单就可以拿到你的房款了。
如果还有不懂的可以咨询我。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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