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两个词听得多了,都有点混了
首先根据《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全部
首先根据《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根据《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申请购买限价房应符合以下条件:1。广州市市辖区城镇户籍人口;2。本人在广州市市辖区没有独立套型住宅自有产权登记记录;属已婚人员的,夫妻双方各自在广州市市辖区均没有独立套型住宅自有产权登记记录;3。
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4。个人申购的,本人上年度(2007年)税前工资性固定收入,不包括证券、彩票等财产性收入(下同)在10万元以下;以夫妻联名方式申购的,家庭(含成年子女)税前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下。
另外,我们正在进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参加这次调查的家庭,将来申请住房保障时,符合规定条件的,在轮候打分时给予加2分的优惠。如果您满足此次住房调查的条件(市辖10区内具有城镇户籍且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或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请您参加此次调查。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再次来信,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