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房和经营性用房的租赁有何不同?
我国对住宅用房和生产经营性房屋的租赁分别采取不同的 管理制度。《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的租 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 其他租赁条款。 ”具体来说,住宅用房和经营性房屋的租赁有 以下不同:(1) 租金标准不同住宅的租赁必须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 赁政策的租金标准。各地都规定了住房租金的统一标准或最高限 价,租赁双方必须执行。 经营性房屋的租赁可以由双方协商议定 租赁价格。(2) 修缮责任不同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由于承租人 对生产、经营性用房的装...全部
我国对住宅用房和生产经营性房屋的租赁分别采取不同的 管理制度。《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的租 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 其他租赁条款。
”具体来说,住宅用房和经营性房屋的租赁有 以下不同:(1) 租金标准不同住宅的租赁必须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 赁政策的租金标准。各地都规定了住房租金的统一标准或最高限 价,租赁双方必须执行。
经营性房屋的租赁可以由双方协商议定 租赁价格。(2) 修缮责任不同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由于承租人 对生产、经营性用房的装饰维修常常有特殊要求,故其维修责任 应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比如规定由承租人进行维修,或者规 定由承租人对房屋的某种维修项目或房屋的特定部位进行维修。
(3) 违约责任不同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住房达6个月以上的,出 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公有经营性房屋的租赁无此规 定,只要承租人按时交纳租金,是否闲置不用,属于承租人的 权利。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