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平定县助学贷款用的是哪个信用社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开展情况?
2007年,国家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试点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2008年我省在大同市浑源县、朔州市朔城区、忻州市神池县、阳泉市平定县、吕梁市中阳县、晋中市榆次区、临...全部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开展情况?
2007年,国家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试点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2008年我省在大同市浑源县、朔州市朔城区、忻州市神池县、阳泉市平定县、吕梁市中阳县、晋中市榆次区、临汾市曲沃县、运城市临猗县、长治市黎城县、晋城市高平市、太原市清徐县等11个县(市、区)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
2009年,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求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的精神,我省决定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可向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和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时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不可以中途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009年8月21日开始申请办理。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人是谁?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资助对象父母均已故的,可在其直系亲属、同学、老师或近邻中选择一名60岁以下,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地居民作为共同借款人。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材料?
1。
新生出具(村、乡、县)贫困证明,在校生出具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分新生和在校生两种,从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
3。申贷学生入学报到通知书或本人学生证;
4。
申贷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共同借款人(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办程序?
1。学生与家长携带以上材料共同向家庭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2009年8月21日开始申请办理。)
2。审查通过后,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署借款合同。同时学生本人须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开设个人帐户。
3。学生携带合同先行赴校报到,并将经校方盖章确认后的合同回执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后20日内,以邮戳日期为准。否则,借款合同自动解除)寄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报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审批后报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
5。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将学费和住宿费按合同回执上注明的学校帐户直接划汇到学校。(10月21日—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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