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2018-02-26 16:31:29
煎前浸泡:首次煎煮(一煎)一般药物浸泡30分钟,以种子、果实为的主的药物可浸泡一小时;再次煎煮(二煎)时,不用再...[展开]
煎前浸泡:首次煎煮(一煎)一般药物浸泡30分钟,以种子、果实为的主的药物可浸泡一小时;再次煎煮(二煎)时,不用再浸泡。一煎加水量超过药物2-5厘米,二煎加水液面淹没药物即可。
煎煮次数:一般煎煮两次。一次久煎不能代替两次分煎。煎煮火候:一般未沸前用大火(武火),沸后用小火(文火)保持微沸状态。 对于解表、芳香类药物等,宜用大火急煎,以免药性挥发,药效降低;对于滋补药,多宜小火久煎,使药物有效成分尽出。
煎煮时间:一般药物,一煎应沸后再小火煎20-25分钟,二煎沸后再小火煎15-20分钟;解表、芳香类药一煎10-15分钟,二煎10分钟;滋补药一煎30-40分钟,二煎25-30分钟。 煎药并非越久越好。
特殊煎服:药包中注有“先煎”的小包药,先煎30分钟,再加入群药;注有“后下”的小包药,在群药煎好前5---10分钟投入再煎;注有“包煎”的小包药,用纱布包扎好投入药群中一起煎;注有“烊化”的小包药,用煎好的药液与“烊化”药物煎煮溶解后服用;注有“冲服”的小包药,用煎好的药汤冲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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