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钱,长的不帅,不会浪漫,咋能追上女生
我的不败
首先我要说:这个题目不是我独创的。每个周日的晚上我都会在电视机前浪费青春,听那个叫黄健翔的家伙侃山,当时真羡慕丫的工作。这个题目就是他在解说国米和帕尔玛的比赛时帮我起的。当然,也不能忘了著名的张路老师,尽管他说一场球只有几百块钱,但是他对这活儿可比当年当守门员的工作敬业多了,听说当年他第一次上场就弄了一个乌龙球,我心想这也就是在中国,要是在南美,早就挂了。
黄说国米出本书就叫这个,我在这儿可不是给国米留名青史,我写的是自己的事儿,当然也可以换另一个名称,叫失败之书,不过被北岛抢先了一步,他老人家也老大不小的了,我就权当让着他。反正哥们儿什么都没有,就是有时间,我再整一个。 ...全部
我的不败
首先我要说:这个题目不是我独创的。每个周日的晚上我都会在电视机前浪费青春,听那个叫黄健翔的家伙侃山,当时真羡慕丫的工作。这个题目就是他在解说国米和帕尔玛的比赛时帮我起的。当然,也不能忘了著名的张路老师,尽管他说一场球只有几百块钱,但是他对这活儿可比当年当守门员的工作敬业多了,听说当年他第一次上场就弄了一个乌龙球,我心想这也就是在中国,要是在南美,早就挂了。
黄说国米出本书就叫这个,我在这儿可不是给国米留名青史,我写的是自己的事儿,当然也可以换另一个名称,叫失败之书,不过被北岛抢先了一步,他老人家也老大不小的了,我就权当让着他。反正哥们儿什么都没有,就是有时间,我再整一个。
别以为我现在是个退休的老头儿,我只是个奔三张儿的人,目前还在青年人这个称号里混着,听说现在这个范围越来越大,反克弧可以在四十五岁后完结。照这个理儿,我还年轻,还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还是冬天的。
之所以我现在就开始动笔,是因为我怕自己老了得了老年痴呆把事情全忘了,或者净顾着和癌症作斗争,没时间再提笔了,这该是多遗憾的事儿啊!就像是你吃大闸蟹或大龙虾,如果把前头和它们斗争的精彩经过都省略了,只剩下吃这一环节,恐怕嘴里的东西也就不那么鲜美和叫人激动了吧?要不有句话叫不能忘本呢,文雅一点儿的词叫失去后方知珍惜。
但换句话说你要我现在把从出娘胎到满口假牙的事儿全写了,这也不现实,往前倒叫复古,往后倒叫前卫,哪个都不靠谱,所以还是先写写现在。如果你感觉对不起这个题目,就请海涵,打个比方,你想在QQ上找一个妞聊聊,但得先通过验证这一件缺德事儿,所以就得想方设法攒词,先过这一关。
所以,现在你们就是这些妞,而我就是那个无聊有耻的人,而这篇东西就是敲门砖,好让我通过你的验证,以便进一步成为好友。这都是后话了,咱不急。
说了这么多的废话,言该归正传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刘二,姓刘,排行老二,上有一姐,下有一妹。
我们仨盘聚了当年原始社会的全部精华,一头牛,一只羊,一头猪。这不是指我们都吃素或者能吃,只是属相而已,顺便交待了岁数这一西方女人最避晦的问题。当然也和我们本人很像,我妹就从不吃素。
老两口都是农民,受重男轻女的影响很大,生了我大姐以后,作了好几年的思想斗争,努力忘记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以生男娃为优生优育的标准,开始了第二轮猛攻,于是我蛋生了,不对,是诞生了。
当时的小品超生游击队就是这老两口的真实写照,我自然就是里面的少林寺,只不过我是男的。估计是怕我闷得慌,几年以后他们又把我妹带到了这个万恶的世界来,当时我觉得如果没我妹我真他妈的幸福,家里俩孩子,爸妈溺爱我,大姐是我的保姆,我是小皇帝,其实也就是能多吃一口大白饭。
我还有一匹坐骑,就是家里的大黄狗,我叫它“打晃儿”,因为它年纪大了,走路趔趔趄趄,更别提跑了,正和我想像中的中世纪战马一样,充满贵族血统,一副傲慢不逊的样子,甚得我的欢心。可是问题也就在这儿,如果我和它一起上午去打醋,基本得天擦黑儿回来,幸好还能赶上晚饭,当时我觉得跟出了趟差似的。
像大多数人一样,我的童年是美好的,可是我是个白眼儿狼,什么都不记得了,和余秋雨比起来可差远了,他能把小时候的生活细节、人物对白、感情流露以及内心活动都一一记录下来,功夫可真是了得,一点也不逊色于星爷,我怀疑他当时是不是就拥有了我梦寐以求的DV或者录音笔什么的。
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从那个穿着开裆裤,经常撒尿和泥的小屁孩成长为一名小学生了,装模作样地混进了祖国的花朵这一行列,尽管现在知道自己是块糊不上墙的烂泥,但在当时的六年生活里,我还是极其卖力的表现过自己的,甚至当上了一道杠,即猪头小队长,虽然这一光荣称号在下一个学期就被其他人抢走了,但我问心无愧,因为我在职期间绝对是按照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行事的,从没拿过群众的一针一线,也没碰过一砖一瓦,因为搬不动,可不像现在的领导同志们。
当时我最崇拜的人是雷锋叔叔,所以连袜子都打着补丁,就更别提衣服了,直接的影响就是现在我的穿衣风格都被朋友们称为没品味,西服上衣的肘部也得有补丁,要不不踏实,怕人说我是走资派;当时觉得最可爱的人是解放军叔叔,但自从军训完以后,彻底改变了我的从军观,我真他妈讨厌在三伏天站着,不能动,而且还哪儿没阴凉站哪儿,聪明的还能装中暑,像我这样傻了巴叽的不被多罚几小时就不错了,然后就是干任何事情都得唱歌,吃饭以前,洗澡以前,睡觉以前,各个班,各个排之间还不服,也不敢用枪,用拉歌这种不知道谁想出来的损招,直拉得我们口干舌燥,腰酸背痛腿抽筋,蚊子不全喂饱了不算完,同样是拉,我便秘时都没受过这罪,最后要走的时候有个别感情充沛的女生还使出了孟姜女的劲头,对这个人间地狱和典狱长们依依不舍,我真想一脚把她们全踢下去喂狼,可惜当时我已经没力气和半边天们对抗了;那时候也想过去大兴安岭去救一次火,像赖宁一样,可惜一直未遂,也是,像我这种人不去放火就已经是万幸了。
随后的几年依次是二流初中,三流高中,不入流大学,按降序排列,我不得不把镜头停在高中,因为那里有我最纯洁的初恋,也是在那里,我经历了最后一次官场生活,语文课代表。说起来这两件事儿还真能联系起来,在高一伊始,同学们都还没过新鲜劲儿,吃的吃,喝的喝,玩的玩,乐的乐,欲与神仙试比高。
紧接着就是选班委,各路英雄就大显神通了,会来事儿的都积极踊跃地参加选举,整得跟美国大选似的,更有甚者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还去学生会丢人现眼。想想我当时可真是无欲则刚,地位相当于二战时的美国政府,只要你们不炸我的珍珠港,我绝不瞎扔我的原子弹,齁贵的东西。
当然有时也是有欲则缸,他们经常送我一些能吃或者能玩的好东西,估计看人下菜碟的毛病就是那会儿养成的。
最后选的是各科的课代表,没想到选语文课代表时黑板上居然有我的名字,当时我以为我近视的度数又长了,眼镜又得加厚了呢,原来是因为我的作文每回都被当成范文念,所以才板上有名的。
要不怎么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呢,绝不放过一个坏人。关于这一点我得解释一下,其实我不想当名人,也不想出风头,只因为当时处于青春的叛逆期,语文老师叫我往东,我偏往西,所以误打误撞地有了自己的写作风格,就是批评一切正确的,表扬一切错误的。
可能老师也处于更年期,异常反叛,和我不相上下,所以我俩甚是投缘,我写的东西也没被当作反动文章公布于众。我班一共有五十人,有四个人竞争语文课代表职务,投票结束,唱票开始。随着粉笔在四个人名下飞舞,一个个正字浮出水面,结果出来了,每个人都是俩正加一横一竖,也就是十二个点数,班主任清了清嗓子,问道,怎么回事啊,人全到了,为什么只有四十八票啊,那两票呢?台下鸦雀无声。
我心里最明白,了解我的人也都知道,我是个反战分子,已经弃暗投明弃权了。但那一票在哪位高人手里我可就真不知道了。正当大家或低声耳语,或高声笑骂的时候,一个瘦弱的身影走向了讲台,说道,老师,我刚写完,不好意思。
原来是新当选的英语课代表英子。班主任打开纸条,然后朝我挤出一点笑容,极不情愿地说道,新的语文课代表是刘二同学,大家鼓掌。在一片掌声中,我和其他同学一起发出了惊诧声: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啊!
从此我就绯闻缠身了,我真不知道我是应该谢谢英子,还是应该记恨她,最后还是班主任一句这是同学们对你的信任,不要辜负大家的期望哟,得,我平生最怕人家给我戴高帽子,于是满脸堆笑,百感交集地上了这条贼船。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知道了男人真是不易,一个小小的语文课代表怎么有那么多的活儿要干,有那么多的会要开,有那么多的精神要传达啊,我被应酬整得身心疲惫,无暇顾及那些风花雪月,有头有脸的传闻。我依然像个奔驰二五零一样地生活着,骑着破单车,往返于学校和家之间。
那时候盛行琼瑶的醋溜文学,全校女生几乎是人手一册,俨然一副醋溜族的模样。每人的表情也大致相同,都是手中有书,眼中有泪,心中有爱,其实说白了就一个字:酸。英子就是为数不多的反琼派,她不看这些,只看一些经典名著,或者名人自传什么的,有些还是英文的,在当时我看来可真是了不得的事情,那些书有时候我也借过来小觑,觉得此人果然是高人,在我连书上的字还没认全的时候,人家已经不用字典帮忙了。
于是为了提高我的作文水平,满足我的好奇心和虚荣心,我们有了更多的接触。她说她喜欢我的文章,我说我还不行,和众文豪们还相差很远,她说怎么才能提高水平,我说不知道,我是天生丽质等等。如此几番下来,我又多了几项优点:虚伪,爱吹牛,不谦虚,不实事实是,不爱帮助同学。
幸亏不是在文革那个年代,要不我早就被五花大绑,天天以飞机姿势见人了。当然,上述话只代表她的一家之词,群众对我还是相当拥护的,并没发现我这只披着羊皮的狼。
一转眼就升高二了,学业更加繁重,在人人都把时间背那些无聊的公式和课文的时候,我却以每天必须看三章,一周看完一本小说的速度严格要求自己,不允许有半点马虎和消极怠工。
对于我这种丝毫不在乎分数和排名的精神病患者症状,英子投了反对票,从此我的思想政治课开始加量不加价了。我家老头子没遗传什么好东西给我,却把大男子主义毫无保留地传授给我,我继承和发扬了下来,而且更加变本加厉。
我坚持我的生活态度和方针,她也以冷战表示对我的抗议。但终于有一天,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那是高二下学期的一天,刚过完春节不久,冷风还在不停地吹着,天上也在飘着瑞雪,英子叫我放学等她,她有事儿找我商量。
那天正好是她值日,当把最后一把椅子倒扣在桌子上的时候,她开了口。
“一班的学委给我写了些东西,你想看吗?”
“就他?整个一文盲,我给他改改错别字和病句吧。”
打开香气四溢的信纸,我先是眼前一亮,然后就是一阵狂笑,原来这是一封情书。
我心想:真没看出来,那孙子除了学习好之外,肚子里还有点儿货。
“你别光笑啊,说说意见,出出主意。”英子不好意思地说。
“人家对你一片痴心,你就依了呗,哥们儿我也没辙啊。”我强忍住笑答道。
“别跟我臭贫了,我该怎么办啊?”英子眉头紧皱着,好像真的生气了。
“丫是才子,你是佳人,正好一对啊。我听说他家境殷实,不愁吃,不愁穿,你嫁过去一定是穿金戴银,到时候可别忘了哥们儿。不过,说正经的,你喜欢他吗?”我依然是一副欠扁的样儿。
“不喜欢,我和他都没说过话,再说,我也有喜欢的人了。
”英子脸上的绯红伴随此话同时出现。
“那就挑明和他说,管他是不是伤心呢,长痛不如短痛嘛。哎,对了,和你认识这么长时间了,没听你提过男朋友的事儿啊,是哪个学校的高材生啊?”马上就要大祸临头了,我还不知道呢。
“远在天边,近在……”英子不肯说下去,脸愈加的红了。
“眼前?谁啊?咱们班的吗?”班里的男生像过电影一样在我脑子里闪过。
“你装傻是不是?”英子的脸像红苹果一样诱人。
“我装傻?平时逗归逗,这事儿我真不知道啊。
到底是谁啊?”一个巨大的问号在我头上若隐若现。
“你真讨厌!”华生扭过头,拿着书包,跑了。教室里只剩下我这个福尔摩斯,虽然没有烟斗,但我却感觉像是躺在云朵上,不停地飘着。
回到家,例行公事地吃完饭,我怎么也看不进小说去,更别提教科书了,脑子里全是英子的影子,难道她喜欢的人是我?这不可能吧,我刘二有何德何能啊?我学习不努力,排名后十名,五音不全,体育免休,睡觉打呼噜,吃饭吧唧嘴……说出大天来,那个人也不可能是我。
可是除了我,还有谁啊?就算真的是我,我喜欢她吗?于是,我连夜给英子写了一封信,全部内容记不住了,大致内容也就是她经常劝我的一些话,什么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什么全世界还有三分之二的人生活在水生火热中,等着我们去解放,什么少小不努力,老大图伤悲之类的废话。
这些东西只要你经常开会并作会议纪录,就能无师自通。就是不提我是不是也喜欢她。
第二天,我早早地到了学校,因为根本就没怎么睡,忐忑不安地把信放在她桌斗里。然后扒在桌上抄作业。直到中午休息,我都不敢看英子一眼,她也知趣地不和我说话。
但好心情过不了夜,傍晚放学的时候,我又被她拦住了,她开门见山地问我:
“你写的都是什么东西啊,前言不搭后语,驴唇不对马嘴。”
“你水平那么高都看不懂,那我就更雾里看花了。”我还是不敢看她的眼睛。
“昨天你别误会,我喜欢的人不是你,我开玩笑呢。”英子轻松地说。
“嗯,我知道了。”我如释重负。
“我已经决定和他在一起了。”她低着头说。
“是吗?”最后一丝晚霞也被厚重的云彩挡在了身后。
“他在等我呢,我先走了,明天见。”华生一个人去抓犯人了。
福尔摩斯张开的嘴里没有发出任何声响,他伸出的手仿佛要抓住那空中虚幻的烟斗。当天色完全黑下来以后,一个骑着单车的黑影伴着点点红色的火光消失在夜色中。
从此我染上了抽烟的恶习。
后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正如你看过的肥皂剧,或者通俗小说写的那样,高三分班,我们就分开了。英子和那小子以及众多精英分在了一班,而我却在后进生班里缓缓蠕动。因为当时社会重理轻文,我也不得不放弃自己喜欢的文学,听从父母和老师的安排,志愿报了理工科,避免以后成为他们认为没有出息的穷酸文人。
我始终忘不了英子,是她陪我走过那些懵懂的岁月,让我相信男女之间真的有纯粹的友谊,可惜最后的结果却是这样。高考结束了,我们劳燕分飞,她考上了清华,而我却考上了外地的一所不入流的大学。伴随着初恋的苦涩滋味的高中生活就这样结束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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