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门前停车丢失谁责任我16号在一宾馆
基于“宾馆门前停车场”是宾馆的,作如下回答:
宾馆应负全部赔偿义务。
一、你入住宾馆,你与宾馆便是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宾馆对你的财产负有保管义务。
二、你入住宾馆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你与宾馆之间便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即便宾馆没有收你的停车费,但停车是宾馆的延伸服务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全部
基于“宾馆门前停车场”是宾馆的,作如下回答:
宾馆应负全部赔偿义务。
一、你入住宾馆,你与宾馆便是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宾馆对你的财产负有保管义务。
二、你入住宾馆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你与宾馆之间便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即便宾馆没有收你的停车费,但停车是宾馆的延伸服务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只要你能证明车辆被盗后你的汽车钥匙和停车卡仍能在你手中,证明你没有过错,车辆在停车场被,自然是宾馆保管不善造成了,宾馆有过错。
故,宾馆对被盗车辆负有赔偿义务。
三、法律依据。除上方所引法律条文外,还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住宿期间旅客车辆丢失赔偿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法研[2004]163号)“你院《关于住宿期间旅客车辆丢失赔偿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川高法[2004]132号)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旅客在宾馆住宿期间,依宾馆的指示或者许可,将车辆停放于宾馆内部场地后,宾馆对车辆即负有保管义务。但是,宾馆未对车辆停放单独收费且证明自己对车辆被盗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