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山采石场噪音粉尘震动,居民应该
居民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身体健康受到侵害的,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等相关费用;财产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财产损害赔偿,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依据哪些法律?
依据一《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七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全部
居民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身体健康受到侵害的,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等相关费用;财产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财产损害赔偿,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依据哪些法律?
依据一《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七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
依据二《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一条:“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哪个政府部门应该为居民讨要权益?
可以向环境保护部门投诉,要求环保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
《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
如果政府部门不作为,触犯什么法规?
如果政府部门不作为,触犯行政法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政府不作为。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