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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就职宣誓时为什么要持圣经?

向上帝起誓? 如果那位总统是无神论者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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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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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可以说是一个基督教国家。在有112年历史的总统就职的“忠诚誓词”中原来没有“under God”这句话,它是1954年由美国总统提议,经国会通过决议加上去的。五十年代是冷战的高峰,加上这句话,主要是为了更清晰地区分,美国是个有神论的基督国家,而共产苏联和中国等,是无神论的邪恶世界。
    加上这句话至今,已整整50年,半个世纪在美国历史上是个很长的时间段,事实证明美国并没有因为这句忠诚誓词而走向“政教合一”;因此没有理由和根据说今后会如此;所以根本没有必要取消这句誓词。
   美国也有学者认为美国是个无神论的国家,事实不是这样,美国是由从欧洲逃过来的新教徒建立的,当时有条件建成“政教合一”的国家(因当时逃来的人几乎都是基督教徒),但正像托克维尔在《美国的民主》中描述的,这些新教徒在欧洲遭到宗教迫害,因此更懂得建立政教分离制度、传播真正基督精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因此过去二百多年来,美国的制度既是政教分离、三权分立的,又在尊重信仰自由的同时,强调基督文明的重要性。 美国立国之本有两个最重要的文件,一个是《独立宣言》,一个是宪法。
  《独立宣言》特别强调了上帝的存在和力量:“上帝创造了平等的人类,上帝赋予他们与生俱来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这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而美国的宪法则更是基督文明的产物。
  前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沃伦.博格(Warren Burger)早在1954年的一项判案中就明确指出,“美国是建立在宗教原则基础上的,所以宗教已经成为这个社会结构的一部份。”“上帝保护了美国和这个尊严的法庭。
  ” 恰恰是这个有神论的美国,保护了那位美国教授这种无神论者的人身安全和一切言自论由;而在无神论的前苏联和今天的中国,有神论者不仅一直遭到严重的身心迫害,更毫无言自论由。  而且在长期宣扬无神论的中国,其道德已有目共睹地沦落到人类文明中史无前例的程度。
  即使不比较其他的一切,仅仅这两点就足够证明两者谁更人道,谁更文明。 美国从历史上、传统上和今天都是一个有神论的国家。据《纽约时报》1994年的民调, 91%的美国民众相信上帝。前年福克斯(Fox)电视的民调,87%的美国人表示宗教是他们生活中的重要内容。
    前年布什总统访问中国在清华大学演讲时说, 95%的美国人相信有上帝。在美国的货币上,印著“In God We Trust”(我们信奉上帝);每逢新一届国会开始,全体议员要祈祷;总统就职,要手抚《圣经》表示效忠美国;在法庭作证,要举手向上帝宣誓,说的是真话;政治人物演讲,常在结尾祈求“上帝保佑美国”;而基督耶稣降生之日的“耶诞节”,则是全体美国人的法定假日。
    即使连那些不信上帝的人,也常脱口而出My God(我的上帝),Jesus Christ(耶稣基督),Thanks God(感谢上帝)…… 美国不仅是个多族裔共存的社会,更是一个基督文明的大熔炉。
  据《华盛顿时报》去年专题报道引述的数位,现在美国的288万华裔中,三分之一以上是基督徒。  据美国2000年的Zogby民调,在美国的阿拉伯人,只有23%信伊斯兰教,而其他70%以上的绝对多数竟是基督徒!这些美国阿拉伯人基督徒中,42%是天主教徒,23%是正教徒(Orthodox),12%是新教徒。
  吉普森的《耶稣受难记》一上演就票房收入第一,绝非偶然。  迄今仅在美国就已收入三亿多美元(全球近五亿),成为美国有史以来最卖座电影第八名! 因此,4月29日《纽约时报》在“理解总统和他的上帝”的专题报道中说,布什这位以“信仰为基础” (faith-based)的总统,“他的理念,不仅影响对伊战争,也影响美国的国内政策。
    ”就因为美国民众多数信仰上帝,成为布什所代表的保守派政治力量的主要支持者和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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