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人赞成胡汉通婚吗?
唐代是一个开放的社会,胡汉通婚在唐代社会中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唐朝皇族本身就是胡汉通婚的后裔;唐代法律也明确规定允许胡汉通婚,只是不允许胡人把汉人的妇女带出唐朝。至于社会上胡汉通婚的现象就更多了。 据《太平广记》引唐陈鸿《东城老父传》栽,元和年间“北胡与京师杂处,娶妻生子,长安中少年有胡心矣”。可见胡汉通婚之普遍。然而,对于这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唐代人真的能够从心底接纳吗?王青先生在对唐代笔记小说的研究过程中,发现了唐代人对待胡汉通婚的真正态度以及胡人或具有西胡血统的混血儿在当时的生活境遇。 在唐代大量有关狐狸精的小说省中,“狐’’“胡”相通,从人们对“狐女”的态度,就可以寻到胡人在唐代社...全部
唐代是一个开放的社会,胡汉通婚在唐代社会中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唐朝皇族本身就是胡汉通婚的后裔;唐代法律也明确规定允许胡汉通婚,只是不允许胡人把汉人的妇女带出唐朝。至于社会上胡汉通婚的现象就更多了。
据《太平广记》引唐陈鸿《东城老父传》栽,元和年间“北胡与京师杂处,娶妻生子,长安中少年有胡心矣”。可见胡汉通婚之普遍。然而,对于这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唐代人真的能够从心底接纳吗?王青先生在对唐代笔记小说的研究过程中,发现了唐代人对待胡汉通婚的真正态度以及胡人或具有西胡血统的混血儿在当时的生活境遇。
在唐代大量有关狐狸精的小说省中,“狐’’“胡”相通,从人们对“狐女”的态度,就可以寻到胡人在唐代社会生活的印迹。据唐戴手《广异记》“王苞”条记载:“唐吴郡王苞者,少事道士叶静能,中罢为太学生,数岁在学。
有妇人寓宿,苞与结欢,情好甚笃。静能在京,苞往省之,静能谓曰:‘汝身何得有野狐气?,固答云无,能曰:‘有也。’苞因言得妇始末,能曰:‘正是此老野狐。’临别,书一符与苞,令含,诫之曰:‘至舍可吐其口,当自来此,为汝遣之,无忧也。
’艺还至舍,如静能言。妇人得符,变为老狐,衔符而走,至静能所拜谢。静能云:‘放汝一生命,不宜更至于王家。,自此遂绝。”透过这些神奇怪异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社会上对于异族交往所持的态度。即使是“情好甚笃”,但是一旦知道女方三彩胡人俑 具有胡人血统,就被要求离开男方,永不交往。
就算是已经通婚,胡族女子的境况也不会更好。据《广异 记》“贺兰进明”条记载:“唐贺兰进明,为狐所婚。每到时节,狐 新妇恒至京宅,通起居,兼持贺遗及问信家人,或有见者,状貌甚 美。至五月五日,自进明已下至其仆隶,皆有续命,家人以为不祥,多焚其物,狐悲泣云:4此并真物,奈何焚之!,其后所得,遂以 充用。
后家人有就求漆背金花镜者,入人家偷镜,挂项缘墙行,为主人家击杀,自尔怪绝焉。”从这个悲惨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到 胡族血统的女子试图融入汉人家庭时那种尴尬、困窘的境遇和她们低下的社会地位。这种对于胡女的偏见尚不尽于此,据《广异记》“李鏖”条记 载:“东平尉李摩初得官,自东京之任,夜投故城。
店中有故人卖 胡饼为业,其妻姓郑,有美色,李目而悦之,因宿其舍。留连数日,乃以十五千转索胡妇。既到东平,宠遇甚至。性婉约,多媚 黠风流,女工之事,罔不心了,于音声特究其妙。在东平三岁,有子一人。
其后,李充租纲入京,与郑同还,至故城 郑固称疾不起 久之,村人为掘深数丈,见牝狐死穴中,衣服脱卸如蜕,脚上着锦袜,李叹息良久,方埋之。归店,取猎犬噬其子,子略不 惊怕,便将入都,寄亲人家养之。
输纳毕,复还东京,婚于萧氏, 萧氏常呼李为野狐婿……一曰晚,李与萧携手归房狎戏,复言其事,忽闻堂前有人声……因谓李:‘人神道殊,贤夫人何至数相谩 骂?且所生之子远寄人家,其人皆言狐生,不给衣食,岂不念乎!宜早为抚育,九泉无恨也。
若夫人云云相侮,又小儿不收,必将 为君之患。,言毕不见,萧遂不复敢说其事。唐天宝末,子年十馀,甚无恙。”在这儿,李麾被常呼作“野狐婿”,其具有胡人血统 的孤儿远寄人家,遭受歧视,不给衣食,更给我们展示了胡汉通 婚家庭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
虽然在官修史书当中我们看不到很多歧视胡人或者是禁止 胡汉通婚的材料,但是通过笔记小说的记载,我们仍能看出在唐 代社会中,胡汉通婚还是不容易被人们接纳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