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承揽人有什么义务呢?
承揽人应负有以下义务。
按约定完成工作成果并交付的义务
承揽人应按照承揽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并向定做人交付工作 成果,同时向定做人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同时, 按合同约定,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做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 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亲自完成工作的义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另有 约定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 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并应征得定做人同意; 若未经定做人同意,定做人可以解除承揽合同。 承揽人可以将其承 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同样应当就第三人完成的辅助工 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全部
承揽人应负有以下义务。
按约定完成工作成果并交付的义务
承揽人应按照承揽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并向定做人交付工作 成果,同时向定做人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同时, 按合同约定,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做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 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亲自完成工作的义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另有 约定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 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并应征得定做人同意; 若未经定做人同意,定做人可以解除承揽合同。
承揽人可以将其承 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同样应当就第三人完成的辅助工 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例如甲承揽一项房屋装修工作,其中建筑材 料的运输与准备可视为辅助工作。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定做人提供的原材料或物品的义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做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
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对于定做 人提供的原材料,承揽人应合理规范使用,避免原材料浪费和不合 理使用。
接受定做方检验的义务 承揽合同中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按照约定选用 材料,并接受定做人检验。同时,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必 要的监督检验,但定做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完成工作或因定做人技术要求不合 理无法完成工作时的通知义务
承揽人在遇不可抗力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定做人,并把不可抗 力的情况报告给定做人,说明无法完成工作的理由和原因。
同时承 揽人在合同履行中发现定做人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 当及时通知定做人。对定做人提供材料的承揽合同,若承揽人对定 做人提供的材料检验时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及时通知定做人更 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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