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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零星报销如何审核 ?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零星报销如何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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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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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机关市医保局服务对象个人收费情况不收费法定期限5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咨询电话0571-87232147监督投诉电话12333受理窗口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48号(邮编310003)受理时间安排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设定依据《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委〔2010〕13号) 受理条件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医疗费,具体范围: 1、经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的急诊住院医疗费; 2、经市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的转外就医治疗发生的住院医疗费; 3、改变结算方式期间发生的符合报销规定的住院医疗费; 4、机关事业单位长住外地人员发生的医疗费; 5、其他按规定可报销的住院医疗费。
     服务指南申请材料: 1、《医疗费用申报单》(单位参保的须加盖单位公章,社区化管理的退休人员除外);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个人银行卡、就诊病历、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汇总明细单(包括治疗、检查费用明细,西药及中成药单价和数量,中草药处方等)、出院小结及其他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 3、外伤病人需提供由相关部门盖章核实的外伤经过证明; 4、外出就诊的需提供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申请时限: 次年1月底前。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窗口初审→窗口复审、决定(支付金额1000元以内)→处室负责人复核、决定(支付金额10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分管局长审批、决定(支付金额10000元上,100000元以内)→局长审批、决定(支付金额100000元以上)→窗口支付报销款→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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