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会计处理误区有哪些呢?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会计处理误区:
(一)在会计核算时不反映加计扣除,而在纳税申报时进行调整扣除。即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构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总额全部转人无形资产,并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平均摊销,而在纳税申报时,再按年摊销额的50%在税前加计扣除,在纳税申报环节享受所得税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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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会计处理误区:
(一)在会计核算时不反映加计扣除,而在纳税申报时进行调整扣除。即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构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总额全部转人无形资产,并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平均摊销,而在纳税申报时,再按年摊销额的50%在税前加计扣除,在纳税申报环节享受所得税的优惠。
(二)在无形资产确认时的会计核算就加计扣除,而在未来期间的纳税申报无需再进行调整。即按构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150%,直接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同时将加计的50%成本的摊销额提前计入企业研发年度的净利润。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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