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肌松药应注意以下几方面:无论使用何种肌松药,必须加强呼吸管 理(包括手控呼吸或机械通气),即只有在保证充分给氧和有效通气的前提下才可使用肌松 药;肌松药是全麻辅助用药,其本身没有麻醉和镇痛、镇静作用,更不能使意识消失,麻醉术 中必须维持一定全麻深度的情况下方可使用肌松药;临床麻醉中使用肌松药最主要的担心 是全麻术中知晓和术后残留肌松作用,前者(术中知晓)对患者心理及精神损伤颇大,后者(术 后残留肌松作用)可间接引起患者苏醒延迟或(和)呼吸肌不能恢复其正常功能,严重者若未 被及时发现,且又得不到及时处理,可因严重缺氧和二氧化碳蓄积而导致患者呼吸心搏停止; 肌松药不仅能与N2型胆碱受体相结合,同时还可稍部分作用于\和M型胆碱受体,这是该 类药引起心血管和自主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的主要原因,需注意观察;⑤烧伤患者可出现对非去 极化类肌松药作用的耐药现象,维持用量需予以注意;⑥一般认为,界定“四个成串”刺激 (TOF) <0。
6,其机体仍伴有肌无力,当TOF> 0。 7时,患者则能够睁眼、抬头,并具有适当的呼 吸能力,故临床上确定无残留肌松作用的标准必须是TOF英0• 7。但临床观察发现,TOF英0• 7 时并非就安全,因存在着个体差异,少数患者仍有可能出现残余肌松作用,因此,只有在T0F英 0。
9时,患者的全身性肌肉活动方完全恢复正常(包括咽喉部肌肉)。[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