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评审中级职称需要发表论文吗
办事依据 (一)原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浙职改字[1987]85号; (二)原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下一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职改字[1989]02号); (三)原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职改字[1992]1号; (四)原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浙职改[1992]7号; ...全部
办事依据 (一)原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浙职改字[1987]85号; (二)原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下一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职改字[1989]02号); (三)原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职改字[1992]1号; (四)原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浙职改[1992]7号; (五)原省职改领导小组《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职改[1993]3号。
二、评审条件 (一)符合原中央职改领导小组下发的高等学校教师等29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试行条例所规定的条件; (二)符合原省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部分系列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试行)〉的通知》(浙职改办[1992]23号)所规定的条件; (三)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符合各市或省有关系列主管部门制定的条件。
三、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在评审工作开始前,将评审办法、评审条件、岗位数额、岗位空缺向专业技术人员公布,然后进行专业职务晋升推荐工作; (二)各单位的推荐评审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送有关评委办公室(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象经初评委审核后报上级职改部门推荐到高评委); (三)评委会在召开评审会议前,填写申请召开评审会议的函及评审对象花名册,随附评审对象评审表等有关材料,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象报省职务系列主管部门和省人事部门或省级厅局人事部门进行评审资格审查。
审查意见以复函形式返回有关评委会; (四)评委会收到批复后召开评审会议,并将评审结果报相应评审对象资格审查部门审批。
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由省专业职务系列主管部门会同省人事厅联合发文公布,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由人事部门发文公布; (五)评委会根据公布结果填写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由省人事厅统一盖章颁发,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由发文公布单位颁发。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