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申请廉租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网上申请后打印出的申请审批表。
2、家庭所有成员的户口簿(含首页和个人页)、身份证、结婚证;户籍在主城区外的申请人,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 属自住住房(指自有房屋或居住父母、子女的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属租赁单位公房或政府直管公房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据,或由单位或公房管理所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包括租金、建筑面积等情况);属租赁市场住房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材料及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材料;
...全部
1、网上申请后打印出的申请审批表。
2、家庭所有成员的户口簿(含首页和个人页)、身份证、结婚证;户籍在主城区外的申请人,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
属自住住房(指自有房屋或居住父母、子女的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属租赁单位公房或政府直管公房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据,或由单位或公房管理所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包括租金、建筑面积等情况);属租赁市场住房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材料及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材料;
4、申请家庭成员曾在龙岩市区以外单位工作过的,应提供当地房改部门出具的有无享受政府优惠政策购建房证明(原件);
5、申请家庭属租赁单位公房或政府直管公房的,如需申请实物配租的,须提供腾退所租住房的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6、离异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及未再婚证明;单身的需提供未婚证明(原件)。
7、应签署同意审核机关调查核实其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等情况的《授权书》(一式三份,原件);
8、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证明;
9、市级以上劳模及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英模、平时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及军烈属称号获得者、优抚对象、孤寡、重大疾病、残疾等,需提供有效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除外)复印件各壹份,报申请人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居委会)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作为附件随本表逐级上报。
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按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住房状况证明、低保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等顺序附后装订在表格左上角处。
注:表格及资料上报后恕不退还,联系电话若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市房改办。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