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教育/科学 职业教育 会计资格考试

营业外支出的税法规定有哪些?

营业外支出的税法规定有哪些?

全部回答

2020-04-04

1 0
1、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2019-11-01

1 0
    1、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各项罚款、滞纳金、捐赠支出都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反映。但税法规定:(1)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4、损赠支出: 1)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2)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在企业会计利润12%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所称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5、财产损失。国家税务总局[2011]第25号: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除以上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6、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均不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7、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不允许扣除。
   8、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符合坏账的条件下,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税前扣除,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如债权担保等原因承担连带责任而履行的赔偿,企业负责人的个人消费等,均属无关的支出,一律不得扣除。
    。

2017-05-08

559 0
      1、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各项罚款、滞纳金、捐赠支出都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反映。但税法规定:(1)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4、损赠支出:   1)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2)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在企业会计利润12%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所称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5、财产损失。国家税务总局[2011]第25号: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除以上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6、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均不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项目。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7、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不允许扣除。
     8、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符合坏账的条件下,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税前扣除,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如债权担保等原因承担连带责任而履行的赔偿,企业负责人的个人消费等,均属无关的支出,一律不得扣除。
     以上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教育/科学
会计资格考试
出国/留学
院校信息
人文学科
职业教育
升学入学
理工学科
外语学习
学习帮助
K12
职业教育
会计资格考试
远程教育
司法考试
职业培训
自考
公务员考试
会计资格考试
会计资格考试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