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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育政策的历史是怎样的?

中国生育政策的历史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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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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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世纪50年代,著名学者马寅初提出控制人口的理论。   1980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控制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我国生育政策着重转向人口控制。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把实行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   1982年11月,计划生育写入新修改的宪法,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1984年,我国调整人口生育政策,各地普遍允许农村独女户生育二胎。
     1985年,山西翼城成为国家特批的第一个二胎试点地区。   1987年,甘肃酒泉、辽宁长海、山东长岛、广东南海等11个县市和地区实行二胎政策试点。全国还产生了40多个不同方式“开小口”的试点县。
       2001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同年在15个地级市和1个县级市启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试点。   2006年开始,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进入新阶段,即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提高人口素质、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以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2013年8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宣布,正在组织调研我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的关系,研究提出完善生育政策的思路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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