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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办理注意事项是什么?

本溪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办理注意事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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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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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积金的汇缴具有连续性,汇缴书右下角的汇缴年月栏必须连续,不得遗漏。 2。 《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月汇缴栏应按上月缴款书“本月汇缴”栏的人数和金额填写,付款单位栏内容应填写此笔公积金汇缴业务资金付款行与付款帐号。
   3。单位本月汇缴时如有人员增减,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填入相应的增加减少栏内。  同时在《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上填入职工变动的明细。《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上的变动人数与金额必须要一致,并提前报送到住房中心服务大厅。
   4。《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上的减少汇缴栏内的职工每月汇缴额与开户时上交的《本溪市住房公积金职工汇缴清册》上的职工汇缴额必须一致。   5。《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的汇缴人数=上月汇缴人数+本月增加人数-本月减少人数;汇缴金额=上月汇缴金额+本月增加金额-本月减少金额。
   6。职工因故脱离单位,并中断工资关系时,单位应当给职工办理《本溪市离岗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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