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内容是什么
1)项目编码。
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2)项目名称。
是构成该单位工程实体的分项工程,但应注意:
当在拟建工程的施工图纸中有体现,并且在《规范》附录中也有相对应的,则可以根据规定直接列项,确定其项目编码。
当在拟建工程的施工图纸中有体现,但在《规范》附录中没有相对应的,并且在附录项目的“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中也没有提示时,则必须编制针对这些分项工程的补充项目,在清单中单独列项并在清单的编制说明中注明。
(3)项目特征描述。在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时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1)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应按附录中的规定,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
2)若采用...全部
1)项目编码。
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2)项目名称。
是构成该单位工程实体的分项工程,但应注意:
当在拟建工程的施工图纸中有体现,并且在《规范》附录中也有相对应的,则可以根据规定直接列项,确定其项目编码。
当在拟建工程的施工图纸中有体现,但在《规范》附录中没有相对应的,并且在附录项目的“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中也没有提示时,则必须编制针对这些分项工程的补充项目,在清单中单独列项并在清单的编制说明中注明。
(3)项目特征描述。在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时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1)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应按附录中的规定,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
2)若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或部分满足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图集或××图号的方式。
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用文字描述。
(4)计量单位。当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选择其中一个确定。
(5)工程量的计算。工程量应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对补充项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符合下述原则:一是其计算规则要具有可计算性,二是计算结果要具有唯一性。收起